日十三家金融机构因行贿受处分
【日本《东京新闻》8月1日报道】金融监督厅31日对城市银行和长信
银行等9家大银行和4家证券公司进行了行政处分。这些银行和证券公司同大
藏省、日本银行、日本道路公团的一系列行贿受贿事件有关。对通过请客来换
取未公开的其它银行的有关情报的三和银行的处分最为严重,从8月3日开始
禁止其进行部分业务,并禁止其设立控股公司,禁止期限为一年。此外,对金
融机构,命令其加强旨在防止再次发生此类事件的内部管理体制,并要求其进
行汇报。
这次的处分要求这些金融机构改善业务,加强监督机制,防止发生行贿事件
。对象是三和、第一劝业、樱花、住友、日本兴业、日本长期信用等9家银行,
以及野村、日兴、大和等3家证券公司和作为樱花银行分公司的樱花证券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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