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会通过法案批准向台出售五艘军舰
【台湾《中国时报》九月二十五日刊登该报驻美特派员傅建中一则专电】美国国会已通过一项法案,批准售予中华民国五艘海军军舰。
美国众院昨天通过法案,准许经由代表中华民国的驻美机构北美事务协调委员会,将下列五艘军舰交给中华民国:一艘「金斯里级」观察舰。一座「ARD——12级」浮动辅助修护轮船坞。一艘「马特波尼级」舰队油轮。两艘「艾席维尔级」巡逻战斗艇。
提出该项法案的参议员班奈特指出,众院军事委员会一致通过该项销售案国务院及国防部亦已同意这项销售。据班奈特说,这五艘军舰船龄均在二十年以下,排水量在三千吨以上,情况良好,通常这些军舰仅售给与美国友好的国家。
众议员史班斯于评论国会批准这项军舰销售案时强调,它的政治意义远超过舰只的实用价值。他认为,美国及中华民国均视此项舰只移转为履行军事及政治目的。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