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新社记者评叶剑英关于修改宪法的讲话
【法新社北京9月16日电】(记者:弗朗西斯
·德隆)中国的新宪法将要参考社会主义和非社会主义的宪法。
这是新华社引用宪法修改委员会主席叶剑英的话宣布的。这个宪法修改委员会15日在这里举行了第一次全体会议。
这一重要决定是与1949年以来在这个人民共和国所奉行的基本路线背离的。叶剑英元帅作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委员长,实际上是中国的国家元首。
他说:“我们这次修改宪法……一定要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以我们自己的经验为基础,同时也要参考当代外国宪法,尤其是一些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吸收其中好的先进的东西。”
观察家们指出,关于其宪法能够为中国提供参考的一些社会主义国家方面,中国显得对南斯拉夫的兴趣越来越大。
尽管中—苏关系从六十年代初期开始冷淡,中国政府的建制一般都是效法苏联的模式。
1978年3月颁布的目前宪法是1949年以来这个国家的第三部宪法。
制订1978年宪法的叶剑英元帅承认,那部宪法仍然有文化革命时期中“某些左的思想”的影响。他说:“现行宪法中还有一些反映已经过时的政治理论观点和不符合现实客观情况的条文规定。”叶剑英此话也许是指的前宪法前言中对已故主席毛泽东的各种提法,把他说成是“我们伟大的领袖和导师”。
他还批评了所谓“第一次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已经胜利结束”的字句。
中国政权已经放弃了对毛的崇拜,同时,文化革命也被正式认为是一场导致了全国性灾难的内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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