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务院说:中国废除大字报对保障言论自由无影响
【合众国际社华盛顿9月9日电】国务院今天为中国政府决定禁止在北京民主墙张贴直言不讳的大字报一事进行辩护。
国务院就记者们提出的问题作了书面答复。国务院的答复说,大字报“是在文化革命期间为了证明红卫兵活动是合法的而写入中国宪法的。”
答复说,“现在废止大字报是当前为否定那一时期的极端主义所作的努力的一部分。这一行动对宪法所保障言论自由”和其他方面的权利“没有影响”。日《每日新闻》的评论
【日本《每日新闻》9月11日文章】题:大字报
中国特有的发表意见的方法,即贴大字报的权利,由于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出的决定而被从宪法中取消了。
恐怕会有人认为这个决定是压制民主。
但是必须承认大字报也有其功罪两个方面。如果只是自由发表意见还可以,但是往往被人用来进行不署名不负责的中伤,或者利用它来打倒政敌。的确,建立华政权以来,制订了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推进了法制体系的整备工作,报刊杂志上经常刊登读者来信和建议。直接选举制迄今一向是只限于人民公社以下的单位,而去年提高到县一级。在经济方面,工人、农民也参加企业、公社的管理。而且,虽然取消了贴大字报的权利,还承认言论、通信、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罢工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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