戈尔巴乔夫提出社会主义七大特征
【本报讯】戈尔巴乔夫在苏共第十九次全国代表会议的报告中阐述什么是社会主义时,提出社会主义的7个主要特征。摘要如下:
我们要的是吸取世界发展的全部先进经验、充分依靠人类进步成就的社会主义。
当然,今天还不可能描绘出我们通过改革将要“达到的未来具体面貌的全部细节。但我们称之为崭新的社会状态的那种东西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征,是可以和需要指出来的。我们认为社会主义是一个真正的、现实的人道主义制度,在这一制度下,人真正是“万物的尺度”。社会的整个发展,从社会的经济到精神思想领域,目的都是在于满足人的需求和人的全面发展。而且所有这一切都要通过人们本身的劳动、创造和努力来达到。我们认为社会主义是一种有效而活跃的经济制度,它采用科技进步的优秀成果和具有最高的劳动生产率;是一种直接服从于满足社会需要和灵活适应这种需要的经济。公有制和个人所有制以及生产组织的多种多样的形式是这种经济的基础。在这些组织形式当中劳动人民实际上是生产的主人,工资和劳动成果直接挂钩得到保证。对经济实行计划管理的出发点,是要使中央在解决结构问题时的作用同作为商品生产者的生产单位的广泛自主性有机地结合,这些生产单位实行经济核算和自主的原则并为市场而工作。我们认为社会主义是一种社会公正的制度,这种制度把人们对劳动、保健、教育、住房和社会赡养等十分重要的需求的社会保障,同始终不渝的实施按劳分配的原则、铲除任何形式的平均主义和社会寄生现象结合起来。
在这个社会中对人的能力、人的卓有成效的劳动、技能和天才给予最高的评价和给予应有的物质上和精神上的鼓励。我们认为社会主义是一种具有高度文化素养和道德的制度。它继承和扩大人类精神发展的优秀成果和人类丰富的精神阅历。
这是一种劳动者的生活在物质方面和精神方面生气勃勃和极为丰富的社会,这个社会否定消费主义、精神颓废和文化原始主义。我们认为社会主义是一种真正的人民政权制度,在这种制度下,保证了全体劳动人民有充分可能来表达自己的需求和利益,参与社会进程的管理,人们与政权的隔阂得到克服。
这是一种社会主义人民自治、在管理经济和社会进程方面深入和彻底的民主化以及法制、开放性和公开性的社会。我们把社会主义看作是各民族真正平等的制度,看作是各民族社会与精神繁荣和互相充实的制度。在这种制度中,任何民族间仇视的表现以及民族主义和沙文主义的偏见都没有存在的余地,占上风的是族际主义和各民族的兄弟情谊。还有,我们把社会主义看作是这样一种制度,它的本质和利益必然渴望和平,渴望加强与社会主义兄弟国家的合作和协作,渴望在民主的平等原则、互不干涉事务、承认各国人民自己决定自己命运的主权的基础上在各国和各国人民之间建立正常和文明的关系。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