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当局制定入出境三项原则
【《香港时报》7月9日消息】目前(台湾)政府对入出境的管理,坚持三项原则;第一是便利人民旅行必须同时兼顾国家安全;第二是从大陆逃出来的难胞或曾去大陆旅行的侨胞,必须透过严格的个案审查,始可准许入境;第三是违法、涉嫌叛乱或为中共工作者,均限制其入出境。
关于曾经去过大陆的侨胞,政府是采取个案审查的方式。比如,有些人并无任何偏见,只是纯粹为了观光或探亲,曾到过大陆,政府是欢迎其来台湾作比较观察。但是有些人则是有共产主义思想,甚至企图来台湾为共党从事宣传或情报工作,不论其是否到过大陆,均是政府拒绝来台湾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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