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经济学家谈改革不成功的原因时指出:不应忽略改革原则上的理论性错误(上)
【波兰《政治》周刊1988年第24期文章】题:严重的紧张状况(作者华沙大学经济学系主任安杰伊·莱万多夫斯基)
波兰经济改革历史悠久,但是效果在公众的感觉中却微乎其微。这就使人们产生了一种不耐烦的情绪,不相信在目前的条件下会建立起一种能够确保经济与社会取得明显进步的经济管理体制。
在分析改革失败的诸多原因中,往往要提到国家官僚主义机构对改革目标的日益强烈的抵制,这种抵制使得改革的目标不能实现。
当然不能否认官僚主义对改革所起的促退作用,但我却认为,单纯地把管理机构的这类行为看作是导致失败的原因,未免太简单了。在分析改革失败原因的时候,应当首先指出既定改革原则上的理论性错误。
这种错误涉及到两个基本问题:第一个问题是,调节国民经济中的资金分配,即所谓资金分配机制。在这方面,已经规定由集中体制转移到分散体制。根据分散体制,中央的决定不是通过指令,而是通过贷款政策、税收政策和关税政策等参数来实现。把指令性的管理体制改造成为参数体制,为扩大企业自由决定的范围和使这一体制获得良好成果提供了条件。但这并非从根本上改革资金分配机制,资金的分配仍然依据中央规定的次序进行。继续由中央来调节资金的分配,并且把它作为无所不包的生产资金分配办法,当然不可能消除经济管理体制的基本缺陷。因为,根据中央规定的次序来调节资金的分配不可能强制性地为作出尽可能好地满足人的需要的合理决定创造条件。第二个理论问题涉及到生产关系,主要是涉及农业中的所有制关系。根据“波兰十月事件”采取的改革行动的主导思想是,发展的目的仍然还是要实现生产资料的社会化,只不过达到这一目的的途径要有所变化而已。
在理论和思想方面,继续推行使农业逐步社会化的主张,会使农民经济的前景不明确,因而会带来各种不良后果。这样的主张不仅会从结构上破坏农民经济,而且还会阻碍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单位的社会一经济性多元化的进程。这种多元化有利于形成经济有效运行所必需的竞争机制。(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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