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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刊文章《今日苏联的妇女儿童集中营》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80-07-17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英刊文章《今日苏联的妇女儿童集中营》 【英国《东西方文摘》第6期文章】题:今日苏联的妇女儿童集中营 在苏联的劳动集中营和监狱制度中,专门有地方来监'...

英刊文章《今日苏联的妇女儿童集中营》


【英国《东西方文摘》第6期文章】题:今日苏联的妇女儿童集中营
在苏联的劳动集中营和监狱制度中,专门有地方来监禁妇女和儿童(在集中营里出生的儿童以及当母亲被捕时从母亲怀里夺走的婴儿)。下面是根据访问前女犯人时所收集到的事实:
一、苏联每一个州至少有一个关女犯人的劳动集中营,有的集中营里女犯人的数目多达二千人。在俄罗斯共和国、白俄罗斯共和国和乌克兰共和国,每一个共和国里有几十个集中营……得用许多页纸才能把所有的妇女集中营列举出来。
在明斯克城有一个特殊的妇女监狱,大约有三千个女犯人,她们因违反集中营的制度而受罚。虽然我们尚不知道苏联女犯人的确数,但即使是保守的估计,女犯人的数字也不下五十万人。
二、凡是抗拒集中营制度的犯人都被关进加重惩罚的牢房里:在强化营房——关三个月,减少食物配给,无止无休地劳动;在隔离牢房——关十五天,隔一天给一次食物;在类似隔离牢房的房间里——关六个月,减少食物配给,在监狱内服苦役。
按照规定,一般性的妇女集中营是让犯人在缝纫厂劳动,做床上用品、犯人的囚服以及军服和军队的装备。同时,生产定额极高,如果完不成,犯人们不是被送到严厉营,就是暂时被送到强化营房,或隔离牢房。犯人在一般集中营服满一半刑期的劳役后,每年可以分别接收两个重五公斤和两个重一公斤的食物包裹,每周可让家属探监两次,犯人每个月可以在集中营的食品商店买九卢布的食物(但只能用在集中营挣的钱购买)。如果女犯人犯了下列禁例,那么这些“恩惠”就要被剥夺:不完成生产定额、劳动时不汇报、和管理人员顶嘴、到其他营房串门、不按时进食堂、讲家乡土话、阅读或持有宗教文学作品、公开地大声祷告、不经过集中营的审查而寄信或收信、不参加政治教育课以及许多其他这一类的“罪行”。
重体力劳动按照规定,在严厉集中营的女犯人通常要承担重体力劳动:伐木,扛木材,在矿山和建筑工地当苦力。
女犯人在严厉集中营里服满一半劳役后,每年可以分别收受一个重五公斤和一个重一公斤的食物包裹;一个月可以写一封信;每年可以有一天的时间看到她的家属。
在监视得特别严厉的监狱里,女犯人每年只能给直系亲属写两封信,没有权利收包裹。她的服装是粗条子布的。夏天穿的是一件上衣,冬天,也只加一件棉夹克防风外衣。
冬天,她们在森林里劳动时,气温降到摄氏零下四、五十度,理应配给女犯人长统毡靴,但是她们常常得不到。
三、至于对儿童的教养,有一些寄宿学校形式的禁锢的“儿童之家”专司其职。
这些“儿童之家”对儿童的残忍和非人道的态度,常常迫使儿童逃跑。他们并没有犯任何罪,但是当他们逃跑而被抓住时,就要被送到儿童教养院,这些教养院几乎同集中营没有区别,教养院的四周高筑篱笆和架着铁蒺藜。
下面我们援引伏洛布也夫所陈述的片断,他曾经在一个“儿童之家”经受过恐怖的生活。

……
我在寄宿学校一直住到1963年,因为从‘儿童之家’逃跑,他们把我们全体送到马克叶弗卡镇的一个儿童教养院。他们把我们带到警卫室,给我们换上囚服,把我们的头剃光,然后到了夜间把我们隔离开。一个穿军服的女服务员警告我们说,别寻思逃跑,因为在这里如果逃跑,学生自己就会把我们打得血肉模糊。我们的老师是个青年妇女。他们以一种非常冷漠的态度接待我。晚上,当我躺下睡觉后,小孩们叫我到盥洗室去;他们忽从我的身后用一床毯子把我蒙住,没头没脑地打我。他们打完了就跑掉。我爬起来,有人命令我把血擦掉;躺在床上不许吱声。我问他们为什么要打我,他说,他们殴打一切新来的人。教师们对新来的男孩鼻青眼肿并不感到吃惊。”
“那天晚上我痛醒了好几次。而这又是另一次恶作剧:他们在我的手指中间插一片照相底片或一片塑料,把它点燃。经过这一番折腾,我感到将在地狱里完蛋了。早晨,他们领我们进食堂。在这里好东西都被班长和他的六个下手一扫而光,其他人只好吃点残羹剩饭——煮麦片和面包。”
“在学校里如果你的成绩不好,就要无情地挨揍。学生通常被打得鼻青眼肿。”
“岁月流逝,我成熟一些了,在这样的环境中度过的年月,使我产生对人的怨和恨、残忍、孤僻,我怀疑在这个世界上是否有真理。我自己也成了虐待狂和罪犯。我已经学会了如何到仓库里偷东西,怎样开锁,怎样打碎玻璃而不会出声,要把一个人打昏过去该从哪里下手。”
堕落“我成为年龄最大的学生而且有了一些权的时日终于到来了。我成了分队长。我开始为我过去所受的一切创伤和侮辱进行报复。我无缘无故打学生;叫他们操练来让我取乐。过去人家怎么对待我,我如法炮制。我干什么都行。那时候我们的主管人是季莫费叶夫。他自始至终参预殴打惩罚学生的勾当。首先,他亲自动手,然后他吩咐我们这些分队长说:‘你们教训教训他!’于是我们全都伸手,拳打脚踢。整个生活都以痛打来统治。”
“我在教养院里一直呆到1969年,然后我又逃走了。
“我非常饥饿,因为我走了四天没有吃东西,坐火车,没有车票。我在伏罗希洛夫格勒州的库拉金诺站下车,从窗户看到一家百货商店晚上点着灯。我破门而入,抓来食物,开始吃起来。我因为这次偷窃而受到审判,结果被送到特尔诺波尔州科皮昌齐镇的儿童教养院。
“在这个教养院里,道德和习惯同马克叶弗卡的教养院的完全一样。我很快就适应了。”
从这篇片断的报道,人们能够部分地理解在苏联的“改造劳动教养院”里的儿童是如何生活的。
在“儿童之家”、儿童教养院和儿童劳动营里的儿童,他们的生活是同他们的父母和亲属隔离的。政府是禁止女犯人到“儿童之家”和儿童教养院去看她们的孩子的。经过许多年的监狱生活以后,女犯人常常不知道她们的孩子的去向。
有时候女犯人有很小的婴儿,或者被捕时怀着孕,到了集中营以后生下来的。这些孩子形式上并没有算在集中营的犯人数目中,根据亲属申请,可以给他们“自由”,但这样的情况极少。事实上,这些孩子在集中营里一直过到两岁的时候,而且过的是犯人的生活。最初的六个月,母亲有权奶孩子。因此,这些孩子被放在妇女集中营区的右边、用铁蒺藜隔开的一个特别营房里。喂奶的女犯人进行一般劳动,没有补充营养。结果,孩子营养不足,从小软骨、多病,根据前女犯人说,与母亲同坐班房的婴儿死亡率达到50%。侥幸活到两岁的孩子,就又被送到与外界隔绝的“儿童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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