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放宽台轮航行东欧和非洲一些国家的禁令
【台湾《中国时报》7月4日报道】为配合拓展东欧贸易,便利航商营运,交通部计划放宽国轮禁航地区,国轮今后只要向交通部申报核准,即可航行原禁航的九个国家。
这九个国家是阿尔及利亚、刚果、赤道几内亚、几内亚、安哥拉、波兰、坦桑尼亚、南斯拉夫、东德等。
据了解,国轮欲航行上述九个国家时,可向交通部申报核准航行,但船上需设自强小组,返航后即向交通部及警备总部提出报告。
根据交通部规定,国轮禁航地区原来分为甲、乙两类,上述九个国家则增列为丙类。
至于甲、乙两类中,甲类的大陆匪区、苏联、阿尔巴尼亚、罗马尼亚、古巴、北韩、越南、高棉,及乙类的保加利亚、缅甸、伊拉克、南也门、圭亚那等十三个国家及地区基于安全等理由,目前仍禁止国轮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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