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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明报》月刊刊登黄龙辉的文章:《从经济角度看中国的婚姻政策》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80-07-07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香港《明报》月刊刊登黄龙辉的文章:《从经济角度看中国的婚姻政策》 作者提议将廷迟结婚政策改为“廷迟生育政策”,因为已婚而未生育的人生产力高而物'...

香港《明报》月刊刊登黄龙辉的文章:《从经济角度看中国的婚姻政策》


作者提议将廷迟结婚政策改为“廷迟生育政策”,因为已婚而未生育的人生产力高而物质需求少,对国家经济有双重利益,且有安定社会的作用
【香港《明报》月刊6月号文章】(作者:黄龙辉)题:从经济角度看中国的婚姻政策(原编者按:本文作者是美国明尼苏达州立大学的农业及应用经济学助理研究员,目前正从事多项有关中国经济及农扯问题的研究工作。)
出任过美国总统(尼克松和福特)经济顾问的赫伯特·斯坦,曾经(1977年12月6日)在《华尔街日报》分析了一个被人遗忘了的社会问题:“单身者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斯坦指出,成年人到了结婚年龄而仍未结婚,除了影响个人的生理及心理的正常发展外,还会形成多种社会问题,包括失业、通货膨胀、教育、福利等问题。他还开个玩笑,提议国会应该修改移民法,并且想尽一切办法协助适龄者早日成婚。斯坦的观点与中国现行的“延迟结婚”政策背道而驰。在缺乏详细资料的情况下,笔者只能不自量力,提出个人意见,希望能够引起国内社会科学研究员的注意及有心人的指正和讨论。延迟结婚政策的功效中国面临严重的人口压力问题,所以要求人民延迟结婚,藉以减低婴儿的诞生速率。无论在农村或城市,政府所订的标准,是男性的结婚年龄不得早过26—28岁,女性不得早过23—25岁,年限因地区省份而有所不同。
问题是:究竟这种延迟结婚政策在经济上是利多于害,抑或害多于利呢?毫无疑问,限制结婚年龄可以使人口增长率有所减少。如果其他客观因素不变,而又假定每个妇女于结婚后第一年便生育,每一妇女只生育一个孩子,我们可以算出要经过168年,中国才可以少生育一代的人口。但是,如果20岁结婚的妇女结婚后不立即生育而等到23岁时才开始怀第一个孩子,就婴儿诞生速率而言,则20岁结婚与23岁结婚便没有数字上的分别;不过,这却会在生活行为上产生很大的差距。
笔者的意见是说,如果在有效而全面的计划下,取消结婚年龄限制,不但不会增加人口压力,反而可以使青年男女更快乐、自由和有活力,增加物质生产,有利经济建设。延迟生育政策更为有利笔者赞成节育的推行,却不赞成限制结婚年龄。因为已婚者的积极性高于未婚者;已婚后对国家经济的贡献也大于结婚前。笔者提议将延迟结婚政策改变为“延迟生育政策”。这是因为已婚而未生育的人有更高的生产力而同时又减少个人的物质需求,一增一减,这是一个一箭双雕的政策,对国家经济有双重利益。减少需求、增加生产今日中国女性跟30年前的妇女不同。今日妇女的力量可以顶得半边天。政府的政策是要消除在封建社会中对女性的歧视,使全国男女都有工作,各尽所能去建设国家。而育婴院及儿童宫的设立更可以让妇女在婚后继续工作,今日中国的女性不会因结婚后而退出生产行列。因此,增加已婚人口并不会减低生产力量,却可以减少消费需求。
成家立室者的消费习惯往往不同于未婚者。主要是因为新家庭有新的预算和新的经济目标。事实上,两个共同生活的男女的物质需求,比两个单身成年人的总和需求少很多。因为一个成年人要睡一张床,两夫妻也是睡一张床;其他各类日常用品也可以两人共用,减少浪费,增加生活情趣。结婚后的生活方式也会变得更成熟、更懂得运用时间。如果我们能在国内进行娱乐消费行为的统计,相信结论会是娱乐场所(如剧院)内的已婚成年人数比未婚成年人数少。同时,新的家庭目标会使他们自愿提高生产力,而温暖的家庭又会使积极性增加。减少物质追求而又增加生产,会使每一个家庭的边际储蓄(即个人收入与储蓄的比例数)倾向增加,间接的替国家累积资金,以运用于生产投资上。中国人常说:“成家立业”,意思是一个人结婚后会更专心于发展事业,工作会更有效率。为了说明这点,笔者将安多—莫根利的生命循环学说修改成如下图表的经济模式。
下图表是个人物质需求及生产对比图(指大多数人而言)。在诞生后随着年龄的增加,个人的生活物质需求作直线增加,个人的生产作曲线增减。结婚前,往往是需求高于生产,这是单身汉较难有积蓄的原因;结婚后到退休前,是生产高于需求;退休后至死亡前,回复至需求高于生产。从图中可以看出,个人对国家的净贡献是物质总生产减去物质总需求。即图中面积B减A减C(B—A—C)。延迟结婚会令面积B减少,增加了面积A,但面积C不会改变,因为退休及死亡年龄不会因迟婚而推迟。有减无增,无形中增加了国家的经济负担。这种对比关系说明了结婚后个人对国家经济的贡献大于结婚前。结纸有安定社会的作用“先齐家、后治国”正好说明了中国人重视建立家庭。这或许是因为结婚后的思想会变得更保守,做事更小心,行动更谨慎。这种行为会相对的成为社会安定的主要因素。西方国家的汽车保险业便绝对相信这点。在西方,已婚者的意外保险费一定低于结婚前,因从统计中结论出有家室之人驾车会更小心,更珍惜自己的性命。同样道理,这种行为表现也适合于国内的已婚者;如果作一次调查,相信会发现国内已婚成年人的失业率会低于未婚成年人;已婚成年人的犯罪率也会低于未婚成年人。事实上,当两个成年男女建立家庭后,他们会对自己的前途更抱希望,更有奋斗的目标,甚至将政治斗争的时间转为从事经济建设。从努力于改善个体家庭生活而导致整个社会的生活水平提高。在“四化”的过程中,最需要的就是安定。如果政府能取消结婚的年限,不独人民对政府更有信心,增加已婚人数,也会令社会更为安定,更有利于四个现代化的伟大事业。延迟生育计划的内容取消限制结婚年龄后,最大的问题便是如何继续控制人口增长。笔者所主张的取消年限,并非无条件的取消。为了使人口不因取消而骤增,取消只限于愿意遵守新的延迟生育计划的成年男女。所谓延迟生育计划,应包括下列各项要点:
(一)男女均可在19岁后自由结婚,但必需与政府约法三章,待男或女到了24岁才可以生育第一胎。(二)男或女未到24岁前,无论是否有孩子,一律只能配给供二人享用的物质,包括房子,交通工具……等。(三)如有破坏延迟生育的约法,应受到减薪(或停止加薪)的处罚,直至男或女到25岁时才取消处罚。(四)在标准年龄前生育的妇女应被取消享受有薪生育假期的福利。(五)继续推行现时的有效的节育政策,包括:(甲)奖励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家庭。(乙)经济处罚生育二个以上孩子的家庭。(丙)提供免费节育及人工流产服务。(丁)加强对民众的教育。
推行上述各点,延迟生育除了可以继续有效的控制人口增长外,对已婚者、新生婴儿、政府都有好处。新政策可以容许青年人在感情成熟时便可以共同生活,毋需因年限问题而压抑生理及心理的正常发展。另一方面,医学界公认女子应在30岁前生育,现行的延迟结婚政策令新婚者于结婚后便立即生育,这使新家庭在没有充分储蓄及准备下加重了经济负担,对新生婴儿及政府都是不利的。新政策令新婚者在生育前有两至五年时间可以着手建立家庭,准备婴儿的诞生。这使婴儿有更佳的成长环境,也减少对政府津贴的需求。生育率与结婚率无直接关系新政策能否产生预期的效果,主要在于对人民群众的教育。资米显示,结婚率与生产率并无直接关系。反而是人民的教育程度和妇女的工作比率才与生育率有直接关系。所以新的延迟生育计划必需与新的教育及就业计划同时进行。政府应大力推行节育避孕的知识,加强这方面的研究工作。
同时增加已婚妇女的就业机会,以期更多就业妇女不愿因怀孕而失去工作能力。更重要的是要人民群众明白在标准年龄前生育是不智的消费行为,不独增加国家的经济负担,对本身及婴儿都是有害的。
结语总的说来,以延迟生育取代延迟结婚政策是利多于害,即使人民不因结婚后而增加生育力及储蓄,如果能在标准年龄前不生育,则起码不会对国家增加人口压力,而人民则生活得更快乐。从任何角度而言,新的政策应对国家及人民更有利,能更有效的控制人口,能让人民有更大的自由。人民因家庭生活愉快而生产力提高,因共同生活而物质需求减少,因新的目标而储蓄增加。最重要的是,人民变得更成熟,有更明确的生活目标,努力于经济建设,令社会更为安定,这是今日四个现代化中所最需要的。
本文中各项假设,是因为缺乏中国社会状态的资料,国内研究员应该调查统计以验证各项假设的正确性。可能的话,应在若干地区试推行新的延迟生育计划。希能从实验中寻求出新政策对经济、人口控制及社会安定的作用。如果真的是更受人民欢迎,便应推广全国各地实行。这也是从实践中检验真理的另一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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