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央日报》报道:《新闻局放宽影片检查尺度》
【台湾《中央日报》五月三十一日报道】题:新闻局因应国际新局势及潮流放宽影片检查尺度
新闻局在面对新的国际局势和潮流下,已逐渐对电影片检查尺度加以调整。制片协会、片商公会和美侨商会电影组等团体,昨天接获新闻局公函,表示要调整电影片中出现国际共党头目、匪酋及其标志、旗帜之检查尺度,要各该电影团体转知所属会员。经重新调整并规定如下:
一、今后电影片中出现之国际共党头目及共党极权国家之标志、旗帜,如无揄扬意识者,准予保留。二、大陆匪党、匪酋及其标志、旗帜等,仍以修剪为原则;但确有反共宣传意义之影片,出现匪酋或标志、旗帜时,其能使观众产生厌恶效果之镜头,得予保留。三、上开保留之镜头,仍不得以之印制、刊载、描绘于电影片之一切广告宣传品中。
据悉,新闻局为鼓励国片业者拓宽拍片题材,已着手修改电影检查法施行细则和电影检查标准规则:将继续放宽某些尺度,譬如鉴于在民智发达的现在,对所谓的“提倡迷信”须重新考量其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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