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署报道:美众院小组委员会谈美中合营企业问题
【国际交流署华盛顿五月二十日电】题:众议院小组委员会谈美国和中国希望办合营企业问题
美国海外私人投资公司总经理对一个国会小组委员会说,海外私人投资公司“不断地收到”希望在中国投资的美国人的“询问”。
在五月二十日举行的同一次意见听取会上,一位国务院官员对国会议员们说,中国官员对美国政府对在中国投资的美国公司给予财政支持和保险的可能性,“作出了非常积极的反应”。
海外私人投资公司总经理布鲁斯·卢埃林敦促国会迅速批准一项法案,授权他的公司代表在中国的投资者处理业务。他说,海外私人投资公司已经收到投资者的八份意向书和五十五封询问信件,他们希望在中国对饲料制作、银行、医院、建筑、采矿、石油勘探和汽车销售等企业进行投资。海外私人投资公司已经向在其他九十九个国家的美国投资者提供贷款、贷款保证和政治危险保险。卢埃林说:“这些项目绝大部分可能是合营企业,虽然有些项目可能通过合同安排来进行。”
美国副总统蒙代尔去年八月访问北京期间,提出了海外私人投资公司在中国开办业务的问题。在他访问北京前不久,中国通过了一项合营法,为外国投资公司和中国机构经营的企业确定了指导方针。美国助理国务卿帮办埃利诺·康斯特布尔对众议院外委会亚洲和太平洋事务、国际经济政策和贸易小组委员会的成员说,“我们已经得到保证”一旦这项必要的授权法案得到美国批准,“中国政府愿意遵守有助于在中国办合营企业的任何协定。”
她说,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荣毅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其他代表在会见美国官员时,“对海外私人投资公司制订一项计划的可能性作出了非常积极的反应,认为这样一项计划有利于他们促进国外投资的愿望”。
卢埃林说,如果一个国家要吸引“那种切实有益于发展的贷款,必须有条文严谨的法律和规章”。他赞同中国的合资经营法,并且指出,中国的作法和该法律本身提倡用调解与仲裁的办法解决纠纷。在回答参议员莱斯特
·沃尔夫提出的问题时,海外私人投资公司的这位总经理说,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签定一项协定不会影响到海外私人投资公司与台湾的商业界之间的任何投资业务。
卢埃林强调了卡特政府的观点,即“一个经济强大的中国对美国的国家利益”以及美国支持中国发展进程的兴趣来说,“是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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