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报评论:整顿政法系统深入反腐斗争
【香港《信报》5月22日文章】题:中共决从整顿政法系统深入反腐败(
作者 任慧文)
反腐惩贪不仅是大陆民众的强烈愿望,也是中共当局不能不面对的严峻问题
。据北京消息人士透露,中共总书记江泽民和其他政治局常委最近都在不同场合
再次谈到加大反腐败力度的问题;中共当局根据3月九届全国人大和政协一次会
议代表和委员的反映,决定今年反腐工作的一个重点是整顿公安、检察、法院和
司法等政法系统,希望在这方面有所突破,以带动其他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
众所周知,中共政法系统的干部不少已经堕落到执法先犯法、反贪先自贪的
地步,群众极为不满。根据当局的决定,政法系统的整顿从两方面着手。一方面
,有关部门将于今年内首先解决公、检、法、工商等部门的“收支两条线”问题
,不允许这些部门再搞“创收”。诚然,改革开放以来,政法系统搞“创收”等
办法,在一定时期可能起到弥补经费不足的作用,但是利少弊多。政法系统是国
家机器的组成部分,代表国家的权威和力量,理应吃“皇粮”。如果靠“创收”
解决经费,就会因利益问题而导致偏袒,贪污腐败随之丛生。因此,有关部门要
求今后在国家财政保证经费的同时,政法系统(包括所有党政机关和国家机器组
成部分)凡有收入的一律上交财政,不能截留,不搞提成,更不允许再搞“创收
”。
另一方面,公检法司全体干警在这次整顿中,要围绕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违法办案、权钱交易、刑讯逼供、官官相护、徇私舞弊、贪赃枉法、欺压百姓等
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上取得实际效果。为
推动自查自纠,北京还于5月中旬挂牌成立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
,受理对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和机关其他工作人员、高级人民法院正副院长以及中
级法院院长违法违纪的举报。同时要严肃查处严重违法违纪人员,特别集中力量
突破一批有影响的重大案件。对不适应现职工作的,要分期分批调整工作或依法
辞退。
与此同时,中央政法委员会于4月23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政法系统下
了“四条禁令”:绝对禁止政法干警接受案件当事人请吃喝、送钱物;绝对禁止
对告诉求助群众采取冷漠、生硬、蛮横、推诿等官老爷态度;绝对禁止政法干警
打人、骂人、刑讯逼供等违法乱纪行为;绝对禁止政法干警参与经营娱乐场所或
为非法经营活动提供保护。
北京政界人士指出,“四条禁令”是对政法干警最起码的要求,如果做不到
,整顿就是走过场。
邓小平早在改革开放初期就指出,反腐败,“这是一个长期的经常的斗争。
我看,至少要伴随到实现四个现代化那一天”。江泽民去年在中共十五大报告中
也指出,“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警钟长鸣”。
不过,反腐斗争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并不是当局可以放松反腐斗争的理由。相
反,应当成为激励当局建立健全一整套有效监督权力制度的动力。没有相对独立
的监督制度,反腐往往事倍功半甚至难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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