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社报道:《中国提出台湾回归祖国新条件》
【共同社东京五月十五日电】题:中国提出台湾回归祖国新条件:对地方政府的人事安排也可以拥有自由酌定处理权(记者边见发自北京)
中国对于以往关于台湾回归祖国的“五项条件”又重新补充了“台湾地方政府在人事方面也可以有自由酌定处理权”一项,这表明,中国事实上开始采取准许基本不改变以蒋经国为首的现行领导体制的路线。中国过去提出的五项条件是:(一)不改变社会制度;(二)不降低生活水平和不改变生活方式;(三)可以继续保持与各国的民间关系;(四)可以拥有广泛的自治权;(五)可以拥有军队。
华国锋总理、邓小平副总理及中国人民外交学会会长郝德青等领导人与日本国策研究会代表常任理事矢次一夫一行举行了一系列会谈。据出席该会谈的人士十五日说,中国方面把这些“新六条件”解释为“从客观看,这些内容理应得到充分理解”。并表示希望通过矢次等人向台湾方面转达中国的真实意图,“愿得到台湾方面的反应,哪怕是非正式的反应也好”。
中国方面还说,“此外,为了解决问题,如果有妥善的条件,希望(台湾方面)提出来”,表明正在专心摸索与台湾当局“更好的谈判方式”。据出席者说,矢次等人基本上同意转达中国方面的意图。
另一方面,据说中国方面在一系列的会谈中,从维护整个亚洲安全的观点出发,对下述问题表示担心:当前,苏联虽然尚未加紧接近台湾,但是,今后台湾方面有可能改变现在对日美等国的依存关系,并做出倒向苏联这种“‘意外的选择”。另外,据说,中国方面还发表了应当引起注意的想法,就是有必要打破迄今为止的“台湾问题仅限于内政问题”的框框,中、美、日三国从亚洲地区防卫苏联的观点出发实行合作,以便使台湾回归祖国尽早实现。出席会谈的人士感到,从中国方面的这种见解来看,其态度不单是把台湾问题作为祖国统一的问题,而且也作为维护亚洲安全的问题来重新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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