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简化我专业人士赴台手续但在台活动空间大幅收窄
【台湾《联合报》6月1日报道】现行13种大陆专业人士来台许可办法将
自7月1日起作废,所有大陆专业人士来台都将统一适用“大陆地区专业人士来
台从事专业活动许可办法”,并由境管局单一窗口受理,申请流程将大幅简化。
新的许可办法虽简化大陆专业人士申请来台的流程,但为使大陆专业人士来
台后确实依申请许可目的活动,防止其从事与许可目的不符的活动,今年7月以
后,大陆专业人士来台的活动空间将大幅紧缩。
依新许可办法规定,大陆专业人士的旅行证,“其有效期间自核发之日起算
为三个月”,较诸现行的六个月,缩短一半,期使大陆专业人士按申请活动时间
来台,不要任意延期,以便于相关机关的掌控。
其次,新许可办法第12条规定,大陆地区专业人士来台期限一次不得逾二
个月者,得申请延期,但“总停留期间每年不得逾四个月”,这较现行规定紧缩
很多。现行是每次来台期限二个月,得延期两次,最多不得逾六个月,但不限制
每年的总停留期限。
不过对于较特殊的专业人士,新许可办法则订有较宽停留期限。大众传播人
士来台停留期间不得逾六个月;来台讲学者停留期限一年;科技人士、杰出民族
艺术及民俗技艺人士的总停留期限不得逾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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