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消息标题

戈尔巴乔夫论政治体制改革(下)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88-07-07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戈尔巴乔夫论政治体制改革(下) 苏共中央认为,设立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的职务将符合提高最高代表机构和人民代表苏维埃整个系统的作用、加强权力的法律性质'...

戈尔巴乔夫论政治体制改革(下)


苏共中央认为,设立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的职务将符合提高最高代表机构和人民代表苏维埃整个系统的作用、加强权力的法律性质以及在世界事务中更好地代表苏联的目的。
应当规定,这一职务由苏联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无记名投票形式选举产生或召回,他完全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在普遍提高代表机构作用的情况下,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应当享有足够广泛的国家权力。他可对起草法规和最重要的社会和经济计划进行总的领导,可解决对外政策、防御能力和国家安全的关键问题,领导国防会议,对苏联部长会议主席人选提出建议,也可履行在国家这个岗位上历来就有的一系列其他职责。
在最高权力结构中,还必须有苏联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它将在最高苏维埃主席的领导下工作。
现在,当大力扩大劳动人民参加管理的任务提到第一位上来的时候,必须考虑在具体情况下应当如何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结论是: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主要趋势是分散,是在保留中央的那些职能情况下进行的分散,不实行那些职能,就不可能实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和确保全体人民的利益。
重新分配职能和权力,需要强有力的政治推动和准确的法律基础。
那些认为分散管理的路线会给地方主义或者地区利己主义打开闸门的人是犯了大的错误。
应当坚定不移地执行简化结构,减少部和主管部门的数量,消除多余的环节、中间结构和传送结构的方针。
新的总的管理模式已经批准。根据这个模式,全苏的主管部门削减40%,各加盟共和国的主管部门削减一半,各自治共和国、边疆区和州的主管部门削减1/3。在不断开展的经济改革范围内,企业也已开始精简多余的行政人员。
这个进程并非没有痛苦,它遭到抵制。由于工作进展缓慢,苏共中央和政府都受到劳动者的公正批评。
最近,我们因亲眼看见而确信民族间的关系问题能够酿成多么难解的问题。要象珍惜眼珠那样来珍惜各族人民之间的兄弟情谊。竭力要证明存在别的什么道路的人是在自欺欺人。不仅如此,妄图使不同民族的人发生冲突,在他们之间散布不和与恶感——这就要对本族人民和社会主义社会负起重大的责任,就更不用说法律了。这种行为妨碍民主化的进程和改革事业。
民族冲突的解决途径只有一个,即在联盟国家已形成的范围内,保证尽可能地重视每个民族和种族及苏联各族人民整个大家庭的利益。改革暴露出我国现行法律制度的保守性,这种法律制度目前有很大部分还不是采取民主的、经济的领导方法,而是采取带有大量禁令和琐碎规章的行政命令式的领导方法。
因此,许多现行的法律文件变成了社会发展的障碍。由此必须改革苏联法制,它应该包括大量的法律标准,首先是社会主义所有制、计划工作、经济关系、劳动关系、税收关系、养老金关系和其他关系。在革新法制时应该严格遵守下列原则——凡是法律不禁止的,都是允许的。(下)

本网除标明“PLTYW原创”的文章外,其它文章均为转载或者爬虫(PBot)抓取; 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本网站属非谋利性质,旨在传播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历史文献和参考资料。凡刊登的著作文献侵犯了作者、译者或版权持有人权益的,可来信联系本站删除。 本站邮箱[email protecte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