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十八年的经验和直觉观察扒手的眼神》
【《日本经济新闻》一月十一日文章】题:跟我走!我是女刑事警察
凭十八年的经验和直觉观察扒手的眼神作者:日本警视厅搜查第三科警部补田岛和子
每逢年末年初,包括平常不大外出的人们在内,大量的人都出门上街。扒手、小偷之流也在街上徘徊,伺机行窃。我的工作就是抓他们。
我就是所谓“女刑事警察”,每天都在跟踪扒手。我担任刑事警察已快十八年了。
我在见习的时候就被教导说:“刑事警察从走出自己家门的时候就开始工作了。走进家门的时候工作才算结束。”
的确,这与事件发生后才出动搜查杀人犯不同,扒手在电车里或任何场所都有,所以自己外出一步就必须时刻提高警惕。实际上我曾在早晨上班途中抓到过成群结伙的扒手。
所说的象扒手的人,有时也可凭经验辨别。可是光凭外表不容易搞清楚。例如在顾客买东西的场所,普通的人都说这件毛衣真好,在聚精会神看商品。扒手则在拼命寻看他伺机要扒的东西如现金或皮包之类。扒手在动手作案时的眼神是独特的,与买东西的顾客的眼神全然不同。扒手眼睛的活动,实际是警察控制作案现场、能够逮捕现行犯的线索。
不管犯人怎样想使自己穿的服装看上去与一般市民一样,面部装出温和的表情,可是唯有作案时的眼神改变不了。还是不能干坏事啊!
“判别眼睛”这件事是侦察的要领之一。也可以说,叫作“紧紧盯住”的时候,就是判别了犯人的眼睛的时候。当然这也必须有经验和直感,我本人做到能够判别眼睛,也用了一年左右的时间。
装作买东西乘机行窃的小偷,其眼神与扒手的眼神不同。小偷的眼神是对周围保持警戒,扒手的眼神是瞄着钱包。同样行为不轨,猎取的目标不同,眼神也不一样。扒手有各种类型。有的逮捕了几次,出了监狱还干。有一个扒手,我就逮捕过他四次。
这样的“老扒手”跟我们刑事警察都面熟了,所以彼此谁先发现对方谁就得胜。有一次在地铁,另一个男刑事警察跟两人一伙的扒手迎面相遇。那个扒手低下头说“已经改邪归正了”。警察明知道不是这么回事,可是他没作案,就不能抓。我们就站在扒手身边,可是他们不认识我们,所以我们就去尾随。这两个扒手,同那位男刑事警察分手后,刚上电车就扒窃,当场被我们抓住,作为现行犯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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