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报纸文章《八十年代的电视传播》
【马来西亚《星洲日报》四月六日文章】从卫星直接播送节目到家庭的实验,美国传播卫星公司正准备做。要是联邦传播委员会通过的话,可在一九八三年进行。
要收视这种节目的家庭,要缴收视费。愿缴收视费的家庭,屋顶上会多一根特殊的天线,这就可以额外多收六个频道——节目从影片到运动文化等等都有。目前在美国,预订收视这种卫星节目权利的,已经超过四百万个家庭。这些卫星也已经在全世界建立起传播网,准备陆续把节目往全球各大城市播送。
这件事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将超越当前的电视传播系统,使人类的电视传播迈入一个新纪元。
现在的电视系统,要靠地区转播站把声音、字幕和影像输送到家庭。
新式的电视传播不一样,要播放或收受电视节目,不必靠地区转播站,不必靠电视广播网,更不必靠电缆。譬如说,电影制片厂可以租用卫星两个小时,播演《大白鲨》第三集;只要谁家愿付这个节目的收视费,《大白鲨》就可以出现在谁家的荧光幕上。广告客户也可以这样做;广告究竟要在那个时段播出,可以抽签决定。
当然这也意味着,任何一个政界人物或者利益团体,甚或任何一个买得起卫星时间的人,都可以把他的演说或政见直接播送到你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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