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刊文章:警惕基层选举中的贿选行为
【香港《亚洲周刊》4月27日一期文章】题:中国应拒绝“金权政治”
中国大陆的直接选举一直只运用于选举基层人民代表,近年来开始推行直选
村长,被誉为“农民耕种民主试验田”。不过,民主政治幼苗还在缓慢成长,“金权
政治”的阴影已经逼近。
中国大陆的《选举法》明文规定,使用暴力、贿赂等非法手段破坏或妨害选
举,应受行政或刑事处分。然而,今年2月,浙江省台州市选举人民代表时,不
止一个村发生贿选,买票当选者还通过了资格审查。
这些贿选案,有的用名牌香烟买票,有的用人民币5元至20元,或两者并
用,金额不大。但贿选者都是乡镇私营企业或股份制企业的老板。他们当上了人
大代表,一可加强与领导的交往;二与领导关系好了贷款就方便;三可有豁免权
,欠债不怕法院追究;四有资格担任工商管理、税收、派出所等基层执法单位的“
监督员”,双方“互利互惠”。
发生贿选的市,都是私营经济最发达的地方,乡镇企业差不多已全为私人拥
有。私营企业老板在今年选出的基层人民代表中,已占一半以上。这是中国基层
权力结构在市场经济冲击下重新组合的重要例证。随着市场经济和私营企业发展
,资财越来越多的老板必然要谋求相应的政治地位,或寻找政治代言人。目前他
们仍难直接加入中共,当选人大代表就成为必争目标。这本来是他们的合法权利
,但发展到贿选盛行,那就表明“金权政治”已经在中国现有政治体制中找到扎根
的缝隙。
现在是北京运用法律“严打”贿选买票丑行的时候了。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