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天天日报》社论:《当然应该取消“四大”》
【香港《天天日报》三月三日社论】题:当然应该取消“四大”
中共的“五中全会”中,有“进行修宪,以取消四大”的建议。
所谓“四大”,就是“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
此一消息,由于关注者多,亦有一些批评者认为这就是“压制民主”,所以也很值得拿来讨论一下。
基本上来说,我们并不以为一个国家必须有此‘‘四大”,然后算是民主。甚至可以进一步指出,民主的建设,在于崇法务实,而不在于人民拥有“贴大字报的自由”。
世界上有许多制宪国家,从来没有一个国家“在宪法中规定四大”,但民主政制的推行,却是有法有则;制度明确,精神贯彻,便已“无民不可为主”。
而这种制度的建立,也正如罗马城,“并非一天而就”,正不知经过多少摸索、多少训练、多少牺牲容忍,才能健全。所以,“民主”也者,是侈谈易而达成难,批评易而实施难,伪饰易而求真难。
然则,一个国家,是否为了取易不取难,就可以不要民主?
当然不是!
但我们必须指出,“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并不“等于民主”,许多时候,甚至可以成为“民主的毒药”。
“文革”时期,有的是这“四大”,五十年代,也就有了“大鸣大放”,但“四大”,“两大”在这时候所发挥的作用是些甚么?结果如何?
从“恶劣”的角度看去,也不过是滋长乱风,为狡黠者利用以消灭异己,使到国家元气大伤。忠良饮恨,百姓吞声。
从“幼稚”的角度看去,人民未有民主训练,变了盲附阿从,这是揠苗助长,华而伤实。刁民得以持为工具,变了无法无天,废纲乱纪,究竟得益者谁?
彰彰史实如是,言之犹有余痛,自然无人希罕这种“民主”。只有唯恐中国不乱之徒,才会以为取消这种畸型的许诺为“压制民主”。
国家在动乱之余,着手步向建设,魑魅魍魉,未必便已清除,所以需要一定的抑制以求安定,人民乐于安定,亦不会反对这种必须的制抑。但为了免于偏敝,当一切都在重新开始时,尽可以充分利用目前的政治结构,加强监察制度,加重人民代表权力,把“大鸣大放”交由人民代表“代理”,把“大辩论大字报”移于对人民负责的报刊进行,同时加强对人民的民主教育,以使每一个人都能充分了解,权利与责任之不可分,法治与制度之不可废,这时候再来推行全民民主制度,虽再期以三五十年,我们亦不以为过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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