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公报》文章《日本妇女的社会地位》
【香港《大公报》三月八日文章】沐浴着欧风美雨的日本妇女,近年也时兴“妇解”的话题。因为,除了在东京等大城市外,日本妇女在婚姻、职业和社会的地位,进展并不明显。
日本妇女受教育多,在世界上是屈指可数的。据日本教育部调查,一九七七年,日本女中学毕业生升大学的有百分之三十三点三,比率高于日本的只有美国,为百分之四十四。
日本宪法保证妇女就业机会平等,但职业女性往往只是暂时受雇,她们的“终身职业”是婚姻。二十五岁的山崎毕业于大学的法律系,却在一家用具公司当了三年书记。
她说:“如果有人供养你,照顾你,那么,寻找归宿是比继续工作容易得多。”
据一九七七年人口统计,日本共有一千二百五十一万名妇女工作,占全国工作人口的三分之一。她们当中许多人工资少,地位低。在一九七五年,妇女的薪水平均只有男人的百分之五十五点八。
与此同时,不少妇女是临时雇员,一旦有变动,她们的饭碗先被打破。一九七六年,当日本经济不景气时,失业者当中,有五十一万名妇女,而男人只有二万名。
一九七五年的就业统计显示,日本的法官和律师中,只有百分之二点五是妇女,会计师只有百分之二点一,医生百分之九点六,牙医百分之十二,新闻工作者百分之十二点三。公务员中,平均只有百分之二十是妇女,经理人员中只有百分之零点九是妇女。现代化程度很高的日本,妇女留在家里主内的传统习惯依然根深蒂固。当妻子的一早要为丈夫泡咖啡,烤面包,衣、袜、手帕一一准备妥当,晚上要等丈夫回家,烧水给他洗澡,侍候他吃饭,替他洗衣,即使他醉醮醮回家,也得细心服侍。孩子诞生后,妻子更要负起抚养之责,而丈夫则以“保护”家庭为天职。
一些妇女确实希望在婚后继续工作,但她们多数都难以如愿,因为社会的压力大,家治不好,人们都会埋怨主妇不应外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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