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南费尔特评论:《阿富汗危机-----对东西方关系的影响》
说苏侵阿是苏认为它有权对现在属于勃列日涅夫主义范围内的一个国家下达命令
【国际交流署华盛顿一月二十三日电】(作者:赫·索南费尔特)
多年来,苏联利用它不断增长的军事力量在全世界发挥影响和培植势力。苏联人除了实际使用军事力量镇压群众闹事和对付东欧要求自由的压力外,一般是避免把自己有组织的作战部队投入地区性冲突或国内动乱的。他们宁愿运送武器和装备,派出顾问,战斗则由其他的人承担,最明显的是古巴人。
阿富汗事件从某种意义上说是这种趋势的结束,因为现在苏联人放手使用他们自己的武力。阿富汗事件也还开辟了一个新阶段,因为这是四十年代末期以来,苏联第一次为了把它的控制权扩大到欧亚大陆上过去的势力范围以外的地方去而使用武力。
阿富汗在一些人的心目中虽然地理位置很遥远,但是实际上战略地位极为重要。由欧亚大陆上最强大的军事力量有史以来第一次占领了那个国家,这意味着苏联现在陈兵在两个国家的漫长边境上,其中一国富有重要的石油资源,而两个国家都可以提供对国际贸易和世界地理政治均势极为重要的出海口。
苏联占领阿富汗对西南亚和近东的大部分地区的威胁可能是无限期的,这种威胁是从苏联的本土进行的,由于苏联在阿拉伯半岛和东非已经建立的立足点而更加严重。这也是苏联谋求对中国树立的一堵包围墙上的又一个组成部分。
一九七八年,阿富汗的马克思主义革命起初是很偶然的,但是后来得到莫斯科的大力支持,人们可能认为这是莫斯科对西方和中国与它敌对作出的又一次具体回答。
当新政权开始退缩,开始受到抵抗力量越来越大的压力时,苏联人不得不防止一九七八年获得的成果再度丧失。
苏联采取这个行动的动机,可能还因为担心苏联本国的穆斯林受阿富汗和伊朗发生的事情的影响。可是更大的原因一定是认为,强大的苏联有权对苏联人认为现在是属于勃列日涅夫主义范围内的一个国家下达命令。在这方面值得注意的是,正象苏联人以华沙条约作为他们干涉匈牙利和捷克斯洛伐克的合法理由那样,他们以同阿富汗缔结的友好合作条约作为他们最近这次干涉的合法根据。苏联同安哥拉、莫桑比克、南也门、埃塞俄比亚、伊拉克和越南都有类似的条约,虽然这些国家同苏联相隔很远,加上其他情况,在一旦内部动乱威胁着这些国家时,可能也成为象阿富汗那样遭到大规模干涉的对象。
最后,不能简单地把阿富汗发生的事说成是“意外的交通事故”,过去对一九六八年的捷克斯洛伐克事件,就是这么说的。这是一个严重的危险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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