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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消费者权益欧盟迈出第一步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98-04-28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保护消费者权益欧盟迈出第一步 【法新社卢森堡4月23日电】经过5年多的谈判,欧盟15国的有关部长 终于达成妥协:无论在哪个欧盟国家购买的消费品,至少在两年之内'...

保护消费者权益欧盟迈出第一步


【法新社卢森堡4月23日电】经过5年多的谈判,欧盟15国的有关部长
终于达成妥协:无论在哪个欧盟国家购买的消费品,至少在两年之内可以包退包
换。
在卢森堡参加谈判的法国经济、财政和工业部负责中小企业、商业和手工业
的国务秘书玛丽利斯·勒布朗许说:“这是欧盟在保护消费者方面迈出的第一步
。”
例如,一位法国游客在奥地利购买的一台相机,如果在他回国后几周出现了
故障,他最迟可以在2002年初(按照此次部长们达成的协议)要求商家维修
、更换、退货或者退给消费者一部分货款。
有些国家要求对这一规定作出一些限制。
例如,如果消费者从邻国购买的汽车仅仅是车灯不亮,他就不能要求更换或
全价退赔,但可以得到免费维修。
据外交人士透露,德国和丹麦对该协议投了反对票。但这一指令(欧盟的法
律)对这些国家同样适用。
目前,德国和西班牙等国的商品包退包换的期限仅为6个月,法国为2年,
英国和爱尔兰为6年,芬兰为10年。
该协议规定,那些“保护消费者工作做得最好”的国家可以保留其原有的法
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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