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依法惩治有恋童癖教师
【法国《快报》周刊3月4日一期文章】题:揭发有恋童癖的教师
1月29日,国民教育和科研部负责中小学教育的部长级代表塞戈莱纳
·罗亚尔在国民议会指出:“每个星期都有恋童癖事件发生。”国民教育部
不再包庇“它的有恋童癖者”,这是一场真正的文化革命。
在沉默了多年之后,克洛德·阿莱格尔(国民教育和科研部长)和塞戈
莱纳·罗亚尔于1997年9月4日下发了一个通报。这份有关性暴力的2
7页的文件引起了如潮的控告,但是同时,它也在教师内部引起了真正的不
安,他们认为自己被过分地怀疑了。
在此之前,没有人敢在官方公报上使用“恋童癖”这个词,也没有人敢
在没有人告发的情况下就去抓教师。《刑法》规定是:“任何知情的教师都
有义务向司法机关举报,否则将被处以3年监禁和30万法郎的罚款。”
于是,揭发多了起来:小学现有案件300个,中学有45个。在国民
教育部揭发出来的这345个案件都将进行预审。当案件进行到变成法庭审
讯时,教师就被自动停职。
但是,一些人指责学校和家长们的清教徒式的做法:“有些小学教师甚
至再也不敢把手放在女孩子的肩上,因为他们害怕别人会以性骚扰的罪名控
告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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