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色情岛屿”的担忧
【台湾《自立晚报》6月20日文章】题:色情文化性包装(记者温智平、邹景雯、吕政达)
用“色情岛屿”来比喻台湾,可能是最恰当不过的,生活环境如此,文化环境也是如此。
且看大街小巷宾馆、牛肉场林立;电影广告标榜“限级通过,一刀未剪”或“香艳养眼”。电视综艺节目里,我们的主持人猛讲荤笑话,善良的风俗泯灭无踪,外国观光客来了又去,夸赞台湾女孩“物美价廉”。对于“‘性文化”的充斥泛滥,我们都暗自摇头,却束手无措。银幕肉搏战
1988年,是台湾电影性文化最泛滥的一年。
造成这种异常的现象,有几项推波助澜的诱因:
——从今年元旦起,公布实施“电影片分级处理办法”,经检查核定准演的影片分成“普遍级”、“辅导级”和“限制级”8级,对于裸露、暴力、政治禁忌及敏感问题创作空间有显著放宽。
——“电影片检查规范”对于“限制级”的裸露有划时代的大胆突破,首次允许背部全裸、正面上半身全裸及不暴露性器官的性动作镜头画面出现。
由于有利可图,致令片商争先引进类似影片在国内上映。
走古装艳情路线的韩国片在台北顺利叩关成功,不下十余部韩片接踵而至。
不计其数走“春宫片”和“艺术写真片”钢索的外国片更是—窝蜂涌进。
从《胭脂扣》开始,“妓女片”更在国片影坛大行其道,预料这类“妓女片”将成为国片今年下半年的主流。电电视充斥色情
台视喜剧《台北康米地》中,朱慧珍挑逗的服饰与动作;中视新闻播出意大利议员史脱乐酥胸全露镜头;华视夏玲玲为表达性饥渴女子的需求,在床上一个箭步登上了搭档男角……这些是国内电视所传达的“性技巧”。
性与电视并非全然的绝缘,在日本、美国,甚至开放的北欧各国,成人节目皆允许在深夜以后的时段,发挥宣泄人性的功能。
但同时,这些国家几乎毫无约束压力的规范中,却也严禁色情题材及脱星在黄金时段出现,毅然挑起捍卫道德价值观的责任。
因此,即使深入每个家庭,电视在处理性问题上,并不若想象中的棘手,全端赖制作者存乎一心的动机及艺术手法。
只要用心,性不是不堪入目,更不会令同机的亲子尴尬。
然而台湾电视不分时段早晚,以及观众层面,四处充斥的是:主持人以双关语猥亵女星、服装薄如蝉翼的舞群、艺人刻意的穿梆镜头、男女主角足可把对方舌头咬掉的接吻,或是已成公式的人影交叠而后卧下。
经过拙劣而肤浅的性处理,观众谴责声浪不减。
电视可以容许性(非色情),但是5点至9点时段,则是坚不可破的防卫线,因为成年人有暂时“牺牲”以保护青少年的义务,主管单位与电视人务必使其滴水不漏,而在成人及近成人时段,法令与创作皆应容许有适度的“想象力”。
让儿童的归儿童,成人的归成人,而不是混淆不清地走间隙规避责任。广告污染道德
用“性”来包装广告,在国内外都甚为风行,美国女星布鲁克·雪德丝为卡门克莱牛仔裤拍的广告同样引起卫道人土的争议。而国内卫生单位,最近开始取缔夸称有“壮阳”能力的药品广告,“性暗示”广告。但满街可见牛肉场“性明示”广告泛滥,早是不净的事实。但令人怀疑,广告文化一定要大量用“性”包装,才能出奇制胜?
太一广告的李筑媛认为,从技术层面看,“性”广告在视觉上具有震撼力,可以达成促销的目的,而且“性”就跟吃饭一样,是人性的基本本能,广告人只是尽量将画面美化。但从道德层面看,制作“性”广告应考虑“到底需不需要”,也要考虑到媒体,是否会对儿童造成影响。
联广的吴毓明则认为,目前台湾精神水准还未成熟,此刻引进或制作“性”广告,算是“犯规”的,他预期再过几年,国民的收入、教育和文化环境到达某种程度,下一代接受国际性的影响,可以坦然地把精神面和生理面解剖开来讨论,那时“性”广告,也就不会引起这么多“少见多怪”的反应。
最令人担忧的,也许还不是这些制作精良的广告,而是那些“意淫”强烈、误导性知识的劣质广告,以及它们对环境的污染。李筑媛建议,主管单位应加强取缔,但如果真有顾客需要此类资讯服务,也可考虑在小众媒体如录影带中播映,不必让下一代接受过多的“性”讯息。

相关文章
头条焦点
精彩导读
关注我们
【查看完整讨论话题】 | 【用户登录】 | 【用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