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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司法部副部长说:苏刑法立法原则将作重要修改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88-07-01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苏司法部副部长说:苏刑法立法原则将作重要修改 【塔斯社莫斯科6月26日电】苏联司法部副部长米哈伊尔·维辛斯基说,苏联刑法立法原则,包括规定因反苏宣传而追'...

苏司法部副部长说:苏刑法立法原则将作重要修改


【塔斯社莫斯科6月26日电】苏联司法部副部长米哈伊尔·维辛斯基说,苏联刑法立法原则,包括规定因反苏宣传而追究责任的条款,将要进行重要的和合理的修改。他今天在第十九次全苏党代表会议新闻中心会见了记者。
苏联司法部副部长指出了构成修改苏联整个刑事立法基础的一系列主要方面。第一,使行为非犯罪化——就是把目前认为刑事犯罪的行为列入行政过失之列,或者统统把这些行为列在刑法的有效范围之外;第二,使惩罚措施人道化,这里首先指的是大大减少死刑的运用;第三,大大减少诸如剥夺自由、流放、驱逐出境这样的惩罚措施;还将取消其他的严厉惩罚措施,同时更加广泛地采用诸如罚款、改进工作、缓期执行惩罚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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