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拟对“周边事态”提供后方支援
【日本《产经新闻》4月2日报道】题:修改后的日美相互提供物资与劳务
协定将明文记载“周边事态”
政府1日决定,在新的“日美防卫合作指针”出台之后修改日美相互提供物
资与劳务协定过程中,将明文规定该协定适用对象包括“对周边事态的后方支援
”。
按照现行的日美相互提供物资与劳务协定,日美双方是能够相互提供武器和
武器零部件的,但是适用对象仅限于以下三点:一、日美联合演习;二、参加联
合国维持和平行动;三、参加人道主义的国际救援活动。
按照武器出口三原则,我国采取的方针是“不允许向国际争端当事国等出口
武器”。因此,修改后的日美相互提供物资与劳务协定按照新的日美防卫合作指
针即便明文规定“对周边事态提供后方支援”这一新的运用对象,也不与武器出
口三原则相抵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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