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采取措施保护银行业
【法新社马尼拉3月22日电】由于利率升高导致拖欠贷款的情况增加,菲
律宾中央银行现已实施更加严格的规定,以加强对银行业的保护。
货币当局还采取了一些促使利率下降的措施,以缓和公众的愤怒情绪并加快
经济的发展。其中包括:比原定日期提前11天,将各银行必须存在中央银行金
库中的资金数额削减到占存款额的10%。
仅在过去两周内,货币当局就曾下达一系列的指示,对银行业实行了更加严
格的限制。菲律宾中央银行曾在3月12日下令各家银行留出很大数额的款项,
以应付“低于标准的”贷款可能带来的损失。中央银行说,“低于标准的”贷款
在1998年底需要有12.5%的准备金,而到1999年4月15日,对那
些有抵押品的贷款来说,这个比例将增加到25%。中央银行的新规定还要求所
有银行都必须在1998-2000年间分三个阶段大幅度提高最低资本总额。
商业银行必须把资本总额提高72.3%,达到28亿比索。
货币当局还对在该国建立新银行规定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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