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儿童心理专家认为:夫妻离异应避免孩子心灵受伤
【法国《快报》周刊2月18日一期文章】题:法国离异家庭的孩子(作者
玛丽昂·费斯特拉埃)
有孩子的夫妇在离异时能否不让他们的孩子受苦?在诉讼时是否也应该给孩
子以发言权?这是人们关心的问题。
“我再也见不着他了。真遗憾……”今年13岁的热雷米已记不起他爸爸是
什么模样了,他爸爸的照片一张都没有了,都被他妈妈扔掉了。爸爸是在热雷米
5岁时离开他的。“自那以后,我总共就只见过他8次或10次。按正式说法,
他有权每3个周末来看我一次,但妈妈老给他找茬,所以最终他也不来了。”
像热雷米这样父母已离婚的孩子,每4个当中就有1个再也见不到他们的父
亲或母亲。然而,难道在离异时就不能不让孩子受苦吗?
每个离异家庭的孩子都有他自己的故事。所有这样的孩子都说:“世上没有
幸福的离异。”有些分手还算“进行得不错”,留下的伤疤不很严重。但大多数
的离异都变成了陷阱,把孩子牵连进父母的事情当中,使他们在家庭崩溃时很难
保持中立,很难不表态站在哪一边,很难不感到有一种内疚。
12岁的波利娜说,“总不能因为他们不再相爱就必须让我们陷入困境吧。
”她认为即使夫妻婚姻破裂,也还应当继续尽作父母的责任。这个坚强的女孩说
:“我想继续像以往那样生活,还上我原来的学校,同我的同伴交往,保留我的
房间。我希望同样能看望父亲和母亲。”为了她和她的弟弟,她的父母亲比较好
地解决了分手的问题,并选择让孩子一周一周地轮流住在父亲或母亲那里。
波利娜姐弟算是幸运的。10岁的托马斯的境遇就远没有那么好了。几个月
以来,托马斯就不再愿意去看他的父亲了,他说:“当我到他那里去时,他总是
跟我说妈妈没有好好关心我的功课,说她给我乱吃东西,让我睡得太晚。他批评
个没完。真使我受不了。”这个小男孩对法官说,他不愿意去看他那位“过于严
厉的”父亲,但法官不听他的,仍然给他规定3个周末中有两个周末必须到他父
亲那里去过。心理学家热拉尔·普桑指出:“孩子们都希望参与对监护方式的选
定。”11岁的塞巴斯蒂安对法官的裁定很反感,他说:“我希望同父亲生活在
一起。但法官判定我同妈妈在一起,父亲只有每两个星期来看我一次的权利。这
是不公正的。”
孩子们提出的要求主要是关于确定主要住处和看望权方面的要求。但在这些
要求的背后往往掩盖着一些严重的利害关系:对父母亲“受到伤害的”一方或者
对受苦更多的一方所表现出的一种忠诚。杰拉尔·普桑指出:“当离婚父母能够
不吵架而解决他们的分手问题时,孩子们便知道这是大人们之间的事情。他们便
由大人们来作出决定。但如果分手很困难,孩子们便需要分出一个好人和一个坏
人来,他们便会把自己看作是受苦的人。”
总而言之,大部分离异家庭的孩子都认为,一次“好的”离婚并不是法院判
决得好的结果,而是父母双方处理得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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