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
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是遵照《联合国宪章》促进人权的宗旨和原则,对
人权保护作出的系统的规定,由联合国人权委员会起草,1948年12月10
日联合国大会通过。
《宣言》共30条,主张世界各地所有男女无歧视地享有各种基本权利和自
由,包括生命自由、人身安全、参加选举、工作、受教育等权利,以及言论、集
会、结社等自由。《宣言》还明确规定人类享有的权利不仅包括公民权利和政治
权利,而且还包括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
联合国大会宣布《宣言》是“一切人民和一切国家努力的共同准则”。19
50年联合国大会还规定每年12月10日为“人权日”。1968年(《世界
人权宣言》20周年)曾被联合国大会定为“国际人权年”。
《世界人权宣言》诞生50年来,世界经历了沧桑巨变,一大批亚非拉发展
中国家兴起。当时只有五十几个成员国的联合国,现在已拥有180多个成员国
。
为适应当今世界的现实,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提出应对《世界人权宣
言》进行深入思考。中国尊重和肯定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所确认的人权准则
,并积极参与联合国人权领域的活动,努力推动国际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季
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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