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院裁决要伊朗立即释放美人质
【美联社海牙十二月十五日电】国际法院今天要求立即释放在伊朗的美国人质。
法院一致通过了这项决定。
伊朗抵制这一诉讼,声称法院对美国十一月二十九日提出的诉讼无任何裁决权。
法院院长沃尔多克(英国人)在宣布这项裁决时,还下令把美国驻德黑兰大使馆归还美国,恢复美国的控制权。
沃尔多克要求伊朗和美国都不要采取使两国之间的紧张关系恶化的任何行动。
他说,应该按照两国之间的条约,立即释放并充分保护这些人质。
他裁决,所有外交人员将得到豁免权,不受任何刑事管辖,并被允许离开伊朗国土。
国务院法律顾问施韦贝尔对记者说:“法院大声地、明确地讲了话,现在该伊朗倾听并遵照裁决行事了。”
施韦贝尔说,美国大使馆一位发言人立即离开审判庭给白宫打了电话。
沃尔多克两次强调说,这项决定是一致通过的,包括苏联的莫罗佐夫在内的十五名法官都没有提出任何不同的意见。
伊朗认为,法院在这件案子上无任何裁决权,这是伊朗外长戈特布扎德给法院发的一封电报中提出的。它的这个论点遭到拒绝。
沃尔多克说,鉴于联合国秘书长瓦尔德海姆提出伊朗和美国之间的紧张关系相当于“一种严重局势”,法院接受了美国的这一申诉。
他还说,法院注意到联合国安理会的决议,这项决议说,两国之间日益严重的紧张关系威胁着国际和平和安全。
沃尔多克说,伊朗自己“剥夺了自己在法院面前陈述其论点的机会”,它应该象美国那样提出自己的辩证。
法院这项裁决是以一种临时命令的形式出现的,它结束了美国对伊朗提出控告的第一步。
将在未来的听证会上考虑关于美国控告的一项决定,美国的控告是,伊朗因四十一天前扣留人质并占领大使馆而违反了国际法和外交豁免权。在美国的控告中有一项请求,要法院估价美国遭受的损失。
一名长期研究国际法院问题的观察家说,法院办理这项诉讼案件的速度也许表明它关心伊朗和美国之间多变的冷淡关系。他说,法院通常至少要花三周时间才能作出裁决,而且在星期六开庭也是少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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