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今日亚非》文章《“制”新郎》
【本刊讯】苏联《今日亚非》今年第九期刊登一篇文章,题为《“制”新郎》,全文译载如下:
印度尼西亚是个多民族的国家。自古以来就居住在这里的各个民族和部族有着共同的起源,彼此间有着数世纪的交往。这给印度尼西亚的文化留下了鲜明的烙印。印尼各民族文化的组成部分之一、同时也是说明各民族具有共同特点的突出一例是,举行包括婚礼仪式在内的节日活动(大宴席——“斯拉梅坦”)。婚礼仪式中的一项内容加入了“宾恰克”拳的成份。这种仪式自古以来就存在,在中爪哇地区极为盛行。按照这种仪式,新郎在婚后必须在岳父家住七天。在喜庆的日子里,要表演“制”新郎的舞蹈。这种舞蹈吸收了“宾恰克”拳中的某些动作。
新郎的亲朋好友和邻居们在参加婚礼时,带来一只公鸡,这是新郎的象征。一般把公鸡交给那些身强力壮、动作灵活,而且拳术高明的人。新娘的亲戚和邻里也做好准备,与新郎的一班人马对垒,他们也从自己的人中推选出一个手脚麻利、动作灵活的小伙子。双方在新娘家附近遭遇,拉开阵势,象两堵墙一样相互对峙,或者站成一个圆圈。“新娘的代表”一边跳着舞,一边把大米和玉米粒撒在地上,以显示新娘家的富足。与此同时,他在不被人察觉的情况下,一个箭步冲到拿公鸡的“新郎代表”面前,用手去摸公鸡或“新郎代表”的头。而“新郎代表”的任务则是用空着的那只手,采用“宾恰克”拳中不使对方疼痛的有效自卫手段,击退对方一切进攻企图。如果进攻的人屡次不能取胜,那么拿公鸡的人就要故意“丧失警惕”,露出破绽,使对方能碰到公鸡的头。不过,这一切都要做得相当巧妙。在这以后,新娘家就开始了“斯拉梅坦仪式”——宴请宾客。印尼各民族,数世纪以来所积累的自卫手段和进攻手段,使“宾恰克”拳成为一种促进发展和巩固印度尼西亚民族精神的训练青年的民间军事体育方法。正是由于这种原因,在荷兰人统治时期,殖民当局在印尼禁止这种拳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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