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部分企业实行弹性上班时间
【中央社波恩3月2日电】方便员工兼顾家庭的弹性上班时间,某些中小
企业实施几年已见成效,不但没有影响企业生产力,而且激励了员工的工作热
忱。
德国联邦家庭部在1994—1997年之间编列预算,推动一项鼓励中
小企业实施弹性上班时间的计划。全国8个地区的215家中小企业加入了这
项计划。
这项计划的构想是让企业员工能够根据个人情况调整上班时间,开始上班
时间可以在上午7点半到9时之间,下班时间可在下午2时到6时之间。上午
9时至下午2时这个重要的洽谈公务时间必须在办公室。
除了弹性上班时间,员工也可以在一个月内预休7次一小时或是半小时的
假,请假的时间在下个月补回来。一些中小企业表示,实施这项措施之后,员
工请病假的次数减少了,公司员工的出勤率提高了,生产力也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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