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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就伊扣押美人质一事向国际法院起诉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79-12-01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美就伊扣押美人质一事向国际法院起诉 【合众国际社华盛顿十一月二十九日电】政府官员说,美国今天把它在美国人质问题上同伊朗发生的冲突提交国际法院。'...

美就伊扣押美人质一事向国际法院起诉


【合众国际社华盛顿十一月二十九日电】政府官员说,美国今天把它在美国人质问题上同伊朗发生的冲突提交国际法院。
这些官员说,国务院法律顾问赫伯特·汉塞尔把美国的起诉书提交设在海牙的法院,这个法院是联合国的主要法律机构。
美国的起诉书说,伊朗关押持有伊朗政府授予的外交豁免权的美国外交官,从而违反了国际公约和惯例。起诉书还说,伊朗政府由于未经审讯便关押美国人,所以违反了它同美国达成的双边协定。
根据该法院的规章,这个由十五名法官组成的法庭所作的裁决对有关各方具有约束力。如果一方不遵守该法院的裁决,另一方可以要求召开联合国安理会,安理会将决定采取什么措施。
由于这四十九名人质处境困难,美国以国务卿万斯的名义提出的这项起诉要求采取紧急行动。
美国官员们说,向国际法院起诉的决定意味着美国决定在采取其它行动之前先要使尽所有合法措施。国务院说,向法院起诉与联合国原定十二月一日晚就伊朗问题举行的安理会会议是并行不悖的。
起诉书请求既采取立即的行动也采取较长远的行动。它请求:
——国际法院指示“伊朗政府立即释放所有美国国籍的人质,并为这些人质提供方便以使他们能迅速和安全地离开伊朗”。
——伊朗好斗分子撤出美国驻德黑兰大使馆楼房,伊朗政府“不得审讯属于美国大使馆和领事馆的任何人员”。
起诉书还要求国际法院“鉴于局势的严重性”采取极为紧急的行动……”。
法律官员们说,美国期望国际法院能够在一周内采取行动。
国务卿万斯在给英国的汉弗莱·沃尔多克(他目前是由十五人组成的国际法院的院长)的一封信中说:“鉴于此案特别紧急,它不同于以前向国际法院上诉的任何案件,我谨建议你……要求伊朗政府立即采取行动来委任它受理此案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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