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公报》文章:《印尼龙目岛的抢婚习俗》
【本刊讯】香港《大公报》十月二十八日刊登一篇文章,题为《(印尼)龙目岛的抢婚习俗》,转载如下:
印尼龙目岛的沙萨克族人,迄今仍盛行的风俗主要在婚姻方面,有:童婚、逼婚、抢婚三种形式。
本文要介绍的是关于抢婚。此种婚俗,其实与巴厘人的婚俗相似,因龙目与巴厘两岛仅一水相隔,龙目岛上又有不少巴厘人。顾名思义,抢婚是男子先抢走相恋的女子,然后才行婚礼,结为夫妻。
抢婚习俗的产生,据说因古代社会有等级之分所致,那时男女双方家庭各异的社会地位,金钱财富,宗教信仰,名望声誉等等,往往成了男方向女求亲的障碍,故此有“抢走再说”、“既成事实”方行婚礼的习俗。
在龙目岛,那些双方有亲戚关系的家庭,男婚女嫁通常亦采用求亲方式。但是有时表兄弟众多,且都爱上一个貌美的表妹,为了避免不愉快的事情发生,其中与她感情最好者唯有先下手抢婚。这大概也是造成抢婚习俗的另一原因。
抢婚一般均于夜间进行,若环境和条件允许,也可在白天采取行动。
“逃走”的男女,通常藏匿在不向别人透露的村庄。事先只告知该村的村长。
抢婚的过程,并非总是风平浪静,不时会发生殴斗的流血事件;因女子的家人会四处寻觅,倘若他们在途中相遇,势必激烈争夺。在这场“争夺战”中,要是男子抢得女子并躲藏起来,则可万事大吉;如果不幸女子又被其家人抢回,婚姻即予取消。
然而,事情不会就此结束。男子不甘心其失败,再抢婚又会发生。即使第二次抢婚成功了,女方若不同意的话,就会出现一些棘手的事,有时罚男方赔偿二十头牛,再加上其他物品。一般而言,女方是通情达理的,问题容易解决。
假如一次抢婚便成功,这对情人便由藏匿而公开向众人宣布,遵照风俗规定行婚礼。不论婚宴在哪家举行,其费用均由男方承担。
男方给女方的礼金以金钱为主,还有除了黄金以外的其他物品。送礼金的仪式,也就是准许新郎新娘依照沙萨克习惯法正式成为夫妻。
“新娘洗礼”是沙萨克族婚礼的顶峰。所谓“新娘洗礼”。即分别在两处将新郎和新娘打扮一番,穿戴传统服饰,然后抬着走街串巷,常常搞到人人筋疲力尽才抬至婚宴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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