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的合资企业困难重重
【美国《纽约时报》6月20日文章】题:苏联合资企业面临重重障碍
苏联和西方建立的合资企业发展很快,经注册的合资企业在过去6个月里已从23家增至52家,还有几十家处于筹建阶段。但有关人士认为,只有大力改革苏联的法律和经济,这些新企业才能兴旺发达。
目前营业的合资企业只是少数,因为出现了一些障碍。·经济冲突·现行的许多法律大多在不断变更,国营企业和受市场左右的合资企业在需求方面相互排挤。西方公司发现,包括为合资企业规定税率在内的现行法律在实施时都有回旋的余地。
尽管这种不明不白的法律未能使合资企业陷于瘫痪,但却阻碍其发展。另外,由于没有商业法,加上担心合资企业会被列入国营企业的生产计划,人们还得进行无休止的谈判。
一些公司希望生产主要面向苏联市场的产品,但担心在目前的制度下无法将可观的卢布收入兑换成美元。
在不久的将来出现的最基本的改革可能是苏联将通过第一部公司法。这一法律将对建立具有一定资产和法定权力并承担对股东义务的有限公司作出有关规定。·所有权问题·苏联正在起草一部“革新法”,它将使合资企业有权拥有并保护资产,如专利等。
苏联人还说,他们希望政府放弃眼下的要求,即苏方合伙人必须控制致少51%的股份。
预计,实行另一项重大改革
——使苏联卢布能自由兑换成外汇——最早也得等到1990年以后。。缺乏有用的统计数字·瑞士一家化工公司驻莫斯科代表鲍尔力图估价苏方资产,并想弄清生产成本等一些统计数字。他抱怨说:“苏联方面没有任何有用的统计数字,因为苏联不存在市场经济,卢布的定价也似是而非”。另外,也很难给苏联产品确定质量标准。另外一些问题是苏联人缺乏做生意的实际经验。他们在理解市场方面有困难,很难看清市场研究、推销费用以及把产品调研和市场供求联系起来的必要性。
官僚机构也是一大障碍。谈判筹建一家合资企业要经过15个政府机构的批准,其中许多部门对所要批准的项目却一无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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