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报道《政府准备从明年度起给中国特惠关税待遇》
【本刊讯】日本《日本经济新闻》八月十四日发表一条消息,题为《政府准备从明年度起给中国特惠关税待遇,但要避免对国内纤维、杂货等行业的打击》,摘译如下:
政府决定从一九八○年度起,给中国特惠关税待遇,大藏、通产、外务、农林水产各省已开始进行准备工作。在今秋向访日的中国外贸部长李强说明基本方针的基础上,争取年末在关税率审议会上讨论,并向下一次通常国会提出修改有关法的方案。政府响应中国的要求,决定给予特惠待遇是根据以下判断:欧洲共同体正在活动给中国特惠关税,美国已签订了同中国的贸易协定,为了应付这种形势,有必要进一步充实一中经济关系。但如对中国实行特惠关税,以中国出口商品纤维、杂货为中心,将给日本国内产业以影响,也有可能波及至今已给予特惠的东南亚国家,因此政府打算改变设定特惠框框的方式,全面修订特惠制度。
中国在去年十一月在北京举行的日中贸易联合委员会上正式提出实行特惠关税。政府认为这是中国从发展中国家立场出发,要求日本在贸易方面给以合作,打算研究是否给中国特惠。可是以后由于出现中国冻结进口成套设备合同的问题,政府内部产生了不想加深日中经济合作的气氛,特惠关税问题被搁置起来。
政府现在决定了给予中国特惠待遇的方针,有这样一方面原因,即受到了国际上对中国合作活跃起来的刺激。
给中国特惠待遇,政府有两点特别需要考虑的问题:一、不给国内产业以打击;二、不给至今已得到特惠关税待遇的发展中国家以影响。
中国主要出口产品是纤维和杂货。日本国内中小企业很多,韩国、台湾、东盟国家出口的也是这些商品,因此有使问题复杂起来的可能性。
为此,政府在给中国特惠待遇时,将修改特惠制度。
具体的是考虑到对国内产业的影响,打算设法不急速增加上限。
现行的上限计算方式,原则上是以一九七五年从特惠国的进口额为基准的,如果中国成为特惠国,在大幅度加上限的品种中将出现纤维等商品,因此想重新修改包括基准年次在内的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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