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依法维护国旗尊严决定起诉污损五星红旗分子
【中央社香港2月5日电】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将首次引用政权移交后制订
的《国旗及国徽条例》和《区旗及区徽条例》,控告两名破坏五星红旗及区旗的
人士。
香港警方昨天发表声明,在取得律政司的同意后,决定向裁判司提出,向吴
恭劭及利建润发出传票。吴恭劭及利建润1月1日在香港岛中环参加一项游行时
,曾公开污损五星红旗及区旗,并沿途高举展示。
据报道,吴恭劭自称是全民制宪组织的代表,利建润则自称是中国自由民主
党的代表。在游行当天,他们除了破坏五星红旗及区旗外,并沿途高举青天白日
满地红旗。当时负责维持游行秩序的警方人员对吴、利的行动一直保持克制,没
有即时拘捕他们,只是在游行结束后登记了他们的个人资料。
过去一个月以来,香港一些舆论一直追踪报道这次事件,并询问香港警方是
否会根据《国旗及国徽条例》和《区旗及区徽条例》起诉吴、利二人。
根据有关条例,任何人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玷污、践踏等方式侮
辱国旗及区旗,最高可被判刑3年和罚款港币5万元。
香港《东方日报》今天发表社论,表示支持特区政府的决定。社论提出,为
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延续香港的法治精神,特区政府必须起诉吴、利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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