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假离婚种种
【《澳门日报》1月21日报道】题:沪市“假离婚”增多  
  
上海近年“假离婚”案日益增多,致使法院及“有关方面”大伤脑筋。
近年以来,大陆法制观念普遍增强。遇有夫妇双方要求离异,只要理由充
足,往往会获得批准。加上如今不少社会问题仍难解决,致使一些原本琴瑟和
睦的家庭,也会选择“假离婚”的道路。目前已发现不少起夫妻离婚之后,仍
然“和好如初”,甚至仍然“同吃同住同劳动”,不过双方手中都在形式上执
有一张离婚证书,静候所期的目的达到,再行复婚。
目前,上海“假离婚”案发生的原因,据调查不外以下几种:一、住房困
难,希望通过“离婚”手续,得以改善。一些经济效益较高,收入不错的单位
,在职工分房时,往往尺度比较宽松。有些夫妻因考虑到子女成长,居室日见
紧张,自己又无力或无心出钱去买“商品房”,就通过“假离婚”,然后因分
居需要,要求单位增配住房。近来,上海住房分配制度虽已在进行改革,力求
早日从原先的单位分配住房,过渡到种种形式的“货币分房”制度,但在“过
渡时期”,不少单位仍可沿袭前例作无偿分房,致使若干出于此种考虑者“先
离了再说”。再者,上海因市政动迁,土地批租等原因,不少地方仍牵涉到“按
户分房”(或按人口多寡分房),“假离婚”之后,一户变成两户就可多得住房
一套。因此,有些地段一遇拆迁在即,居民中申请“离婚”者即有大增之势。然
而,“婚姻法”并无有关条文可以抑止。
二、户口、就学等因素,也是目前上海“假离婚”案猛增的一个原因。改革
开放以来,上海外来人口猛增,本地与外来居民通婚数目高。但一般“外来妹”
人虽嫁作“上海人妻”,但户口仍在农村,无法报进。一旦生儿育女,以及子女
长大要进幼儿园、小学就必须根据母亲户口所在地申请入学。为此,这些外来人
口就选择了“假离婚”,要求法院“依法判处孩子归男方”以求解决矛盾。这类
案件有激增之势。
三、为了躲债,不少夫妻也在闹“假离婚”。因炒股失败、借债难还,做生
意亏空,面临破产,依法没收家庭财产在即的人,也往往借口要求“离婚”,借
此转移、保存财产的也为数不少。对于此类“假离婚”者如何处置?目前已成为
一个值得研究并应采取对策的新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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