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消息标题

路透社评我电视台转播法院开庭审判罪犯

字号+作者:参考消息 来源:参考消息 1979-08-03 08:00 评论(创建话题) 收藏成功收藏本文

路透社评我电视台转播法院开庭审判罪犯 说中国领导人要废除中国法律的专断性质是勇敢的一步;但法院仍然还要走很长一段路才能使人认为它们真正是公正无'...

路透社评我电视台转播法院开庭审判罪犯


说中国领导人要废除中国法律的专断性质是勇敢的一步;但法院仍然还要走很长一段路才能使人认为它们真正是公正无偏的
【路透社北京七月二十五日电】(记者:格雷厄姆·厄恩肖)一个青年人走到法官、陪审员、听众以及电视摄影师面前,低下了头,他大概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通过全国电视台审理和宣判的一个刑事犯。被告人被控由于开危险车而撞死两个行人。
休息二十分钟之后,法官和三名陪审员正式宣布被告有罪,判这个年青人有期徒刑一年半。
最近电视播送的这一场面,不过是一场令人侧目的新运动的一部分,这场运动的目的是要使中国人民知道他们依据法律享有哪些权利,并使他们相信警察和法院是公正无私的和一丝不苟的。
但是,这次审判所反映的基本上仍然是中国法律程序的理想,而不是中国法律程序的现实。中国大多数的审讯仍然是秘密地在没有陪审员,没有任何人出庭具体向法庭阐述被告的理由的情况下举行的。
虽然,中国许多朝代都有法典,很早以来,对案件的审理和对罪犯判罪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凭着个别长官,在共产党于一九四九年掌权后则凭着党的地方官员个人一时的念头而决定的。
整个说来,报上发表的这类消息表明,法院仍然还要走很长一段路才能使人认为它们是真正公正无偏的。判断一个人是否犯罪的基本决定权似乎仍然操在公安局手中。
一个人被逮捕的事实看来差不多已证明他是有罪的,看来法院除了再次看一遍证据,然后决定判刑以外几乎再没有什么事可做。
最近报上发表的一条关于一个人被控强奸并谋杀一少女的审讯的报道是这样开始的:
“‘传被告出庭’,当被告进来时,观众以仇恨和愤怒的眼光注视着他……”
看来,在观众或记者的思想上对这个人是否有罪都毫无疑问。
但是中国真正的法制不管有什么样的缺陷和不足,在中国正在出现真正的法律制度的开端。中国领导人要废除中国法律的专断性质被认为是勇敢的一步。
但是,如果官方的报纸上通过广为宣传在审讯中是被告而不是国家打赢了官司,来使人民相信法院真正是公正无偏的,是完全不受公安局和政府控制的,这将是一件令人感兴趣的事。

本网除标明“PLTYW原创”的文章外,其它文章均为转载或者爬虫(PBot)抓取; 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本网站属非谋利性质,旨在传播马克思主义和共产主义历史文献和参考资料。凡刊登的著作文献侵犯了作者、译者或版权持有人权益的,可来信联系本站删除。 本站邮箱[email protecte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