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每日新闻》文章《中国的对外贸易-------贯彻自力更生原则》
【本刊讯】日本《每日新闻》六月三十日刊登大阪市立大学副教授内藤昭的一篇文章,题目是《中国的对外贸易
——贯彻自力更生的原则》,摘译如下:
中国在一九七六年十月打倒“四人帮”之后,华国锋体制为了促进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四个现代化,进一步发展了同西方国家的贸易经济关系。据估计,一九七八年进口成套设备的合同,仅与日本之间就约达三十七亿美元。如把欧美国家都计算在内,则与所有西方国家签订的进口成套设备的合同约达七十亿美元。另外,中国已开始接受西方国家的贷款,这是前所未有的。据估计,到目前为止,中国同包括日本在内的西方国家达成协议的长期贷款合同,政府和民间两项加在一起大约已有二百亿美元。
华国锋体制同西方国家如此急剧地扩大贸易经济关系,难道意味着中国放弃了一贯主张的自力更生的方针吗?比方说,一九七八年中国的对外贸易额,进口和出口大约都是一百亿美元,即进出口总额为二百亿美元左右。因此,总额达七十亿美元的进口成套设备的合同,即使采用延期付款等结算方式,大概也可以说是中国一个相当大的负担。因此,进口成套设备如果以这种速度发展下去,恐怕就要远远超过中国担负外债的能力,自力更生的方针实际上就将成为无稽之谈。今年二月底,中国曾通知日本方面,去年十二月份以后签订的从日本进口成套设备的二十二项合同(共二十六亿美元),希望暂缓生效,并且要求经过三个月左右的调整期之后,从五月中旬左右起再行洽商。这一问题,直到本月底才基本上有了解决的眉目:所有合同将继续有效。但可以认为,这种调整对中国来说是坚持自力更生方针所必须采取的措施。换句话说,可以认为进口成套设备合同暂缓生效问题,证明了中国要调整执行合同和支付能力之间的矛盾,始终坚持自力更生的方针。
国际金融人士判断,中国从西方国家得到的贷款如果达到二百亿美元左右,年偿还额就将达到二十至三十亿美元。可以推断,到一九八五年中国的贸易均出口增长率最低将超过百分之十八(一九七八年比上一年增长百分之二十),所以,这种程度的借债,大概不能使中国的外汇周转超过据说是“还本付息率”的“危险线”的百分之二十至二十五。而且,这同进口成套设备合同的情况一样,也可以设想,社会主义计划经济本身的调整功能将起作用,所以,将导致放弃自力更生的债台高筑的状况,大概是能够避免的。
中国要同西方国家经营合办企业,这也是全新的尝试。从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的立场来说,这要付出若干代价。但是,必须动员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推进四个现代化。据判断,从这种政治和经济上的要求来看,即从全局观点来看,这种做法的好处反而是大的。可是,即使这样做,也要坚持不损害本国主权、不妨碍经济独立并与革命外交路线相一致的原则,以便贯彻自力更生的方针。在中国设立与西方国家合办的企业,也可以认为这是“国际方式”的公私合营企业。公私合营企业是中国在五十年代对民族资本企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阶段曾经实行的一种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形态。所以可以认为中国与西方国家合办的企业是“国际方式”的公私合营企业,因为将在这些企业中贯彻利用、限制和改造的原则,即通过引进先进的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利用外国企业对中国现代化的积极性,限制在经营管理方面的资本主义消极因素,最终实现国有化。
综上所述,可以了解,华国锋体制急剧扩大对外贸易经济关系的基础是贯彻自力更生的方针。也就是说,可以看出灵活性增大了,即一面坚持自力更生这一原则,一面尽可能地增进对外贸易经济关系。
打倒“四人帮”之后,从西方国家引进成套设备和资金的状况急剧增大,大概是从“四人帮”限制扩大对外贸易经济关系之下“解放”出来的结果。“四人帮”把自力更生和对外贸易形而上学地对立起来。但是,无可否认,对于缺少经验和知识(邓小平副总理语),对于进口成套设备的合同,有一部分搞过分了。中国经济底子薄,财力、物力有限,而且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低,因此产生了因过多引进成套设备而消化不良的畏惧心理,这似乎也是事实。还有,进出口管理体制不完善,特别是各部门、各地区之间的联系也不好。
中国现在正在调整因林彪和“四人帮”的长期破坏而产生的国民经济比例失调的现象。因此,对外贸易的调整也正要设法和整个国民经济的调整相适应。到中国逐渐克服了对外贸易经济体制不完善的问题,恢复了对外贸易经济关系的平衡发展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平衡发展之时,我们就可以重新评价中国经济的计划性和自力更生所具有的意义了,并且也能够对日中贸易作出切实的展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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