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德里克就我颁布《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评论说:新法律将更大地刺激美公司同中国做贸易
【美联社北京七月八日电】(记者:罗德里克)中国今天颁布了新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它希望此法律将召来大批外国投资和现代技术以实现其雄心勃勃的现代化计划。
此法律第一次允许外国公司同中国公司大规模地共同举办合营企业,并可以以硬通货把利润汇回本国。
官方的新华社在报道这项法律的具体细节时说,合营企业将交纳所得税,这是一九四九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次征收这种税。这项新法律没有说公司要交纳多少税,但是规定,合营各方及其雇员必须先交纳所得税以后才能把赚的钱寄往国外。
这项法律没有说外国投资占的比例如何,而高级副总理邓小平不久前表示,比例可以高达百分之百,但是实际上预料是占百分之四十九,这是在这种企业中通常的最高比例。
近年来,除了香港一些小企业外,一直没有哪个国家同中国搞大型的合营企业。据说,中国人希望象日本大贸易公司这样的外国大公司将蜂拥到北京,因为它们可以受到新法律的保护了。
但是,在这里的一家日本公司负责人说,他认为,外国公司将持谨慎的等着瞧态度。由于中国人在过去六个月中采取了停停干干的做法,日本人对同中国人做生意的信心已经发生了动摇。
他说,外国公司为了作出判断将等待弄清楚的是,中国人现在是否已经具有把商业思想付诸实施的条件和专门知识。
这项新法律是在中美缔结贸易协定一天以后发表的,预料它也将更大地刺激美国公司同中国做贸易。
据这里的一位实业家说,直到现在为止,没有哪家公司可以把大笔利润从中国汇回本国。规定了这一条以后,现在对外国公司的刺激将超过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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