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向国会提交稳定金融相关法案
【日本《读卖新闻》1月20日报道】为稳定金融体制,日本政府19日决
定并向国会提出了1997年度补充预算相关的金融方面的5个法案,其中包括
以投入30万亿日元公共资金为主要内容的“稳定金融职能紧急措施法”。在野
党准备追究灵活使用大规模公共资金的是非曲直。同时还将要求提出补充的经济
对策,以实现减税措施长期化。为了能够尽快消除市场动荡局面,政府将尽力使
上述法案早日成立。
以下是三个补充预算相关法案的主要内容:
(1)稳定金融职能紧急措施法:
为促进购买金融机构发行的优先股,将向存款保险机构提供国债(3万亿日
元)和政府保证金(10万亿日元)。
设置金融危机管理审查委员会,对购买优先股进行审查,并将经过内阁会议
批准。
在审议法案时,要尽快公布审议概要,审议之后还要公布审议记录。
购买优先股措施不适用可能破产的金融机构。
(2)存款保险法修正案:
为强化财源,将对存款保险机构提供国债(7万亿日元)和政府保险金(1
0万亿日元),以全额保护存款。
对整理回收银行附加可承接一般破产金融机构的职能。在破产金融机构的债
券回收问题上,给予存款保险机构带有处罚性质的干预调查权,并强化债券回收
职能。
(3)特别减税临时措施法:
实施2万亿日元的特别减税,其中包括所得税和个人居民税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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