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朗政府公布新的新闻法草案
【美联社德黑兰六月四日电】伊朗的伊斯兰革命政府今天公布了一项新的新闻法草案,规定对犯有侮辱宗教和革命领袖、内阁阁员和人民代表的人判处长达三年的徒刑。
这项法令的一个条款规定对侮辱“宗教界或伊斯兰革命的第一号人物”的人判处一至三年的徒刑,这显然指的是七十九岁的伊朗革命领袖霍梅尼。
另一项单独的条款规定对侮辱内阁阁员、人民代表或司法人员的人判处六个月至三年的徒刑。
这个草案在全国报纸上发表,并且在十天内征求意见,这个草案还规定对报刊发表文章,在少数民族和宗教派别当中煽动和助长分裂和分歧的人判处六十一天到六个月的徒刑。
在公布草案的同时,在伊朗有越来越多的人在新闻自由这个问题上进行争论。根据这个草案,国家指导部成为负责批准新出版物的权威。
这项新草案还规定作者在报上或杂志上发表文章时必须签名。
民族民主阵线领袖著名的律师和人权活动家阿·马丁—达塔里对美联社记者说,“依他看来,没有必要规定一项新闻法”。他又说,新闻法“总是被当权的政府用来限制新闻自由和恫吓新闻记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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