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拟建议缔结防止日中海上事故协定
【日本《产经新闻》1月5日报道】题:日本政府决定建议缔结旨在防止日
中海上事故的协定
政府4日前决定了这样的方针:当中国国防部长迟浩田访日(预定于2月进
行)时,将提出缔结防止日中海上事故协定的建议,从而避免发生中国人民解放
军同自卫队的突发性军事冲突。这是在两国防卫当局之间建立信任关系的一种措
施,也考虑到了在协定缔结后两国舰船互访和实施共同训练的问题。
防止海上事故协定的目的在于,避免舰船和飞机因在公海上接近而发生突发
性军事冲突。
桥本首相表明了重视“欧亚大陆外交”的姿态,为此而致力于加强日、美、
中、俄四国的合作,并重视促进防卫当局之间的对话和建立信任关系。
关于防止发生日本同美、中、俄三国的海上事故问题,日本除了同美国拥有
日美安全保障条约之外,同俄罗斯也已缔结了协定,然而,同中国之间尚未缔结
此类协定。另外,美国同中国于1987年12月12日在华盛顿草签了防止海
上事故的协定。
在日俄之间,防止海上事故协定签署之后,促进了两国之间的防卫交流,在
1996年7月海上自卫队的护卫舰“鞍马”号为了参加俄罗斯海军建军300
周年纪念活动而访问了符拉迪沃斯托克。俄罗斯太平洋舰队的导弹驱逐舰“维诺
格拉多夫海军上将”号于1997年6月曾在东京晴海码头停泊。
该驱逐舰在回国时,同海上自卫队的护卫舰“白根”齐头并进,并以防止海
上事故协定为基础共同进行通信训练,缔结协定加速了两国之间的防卫交流。因
此,日本方面具有这样的打算:即在日中之间,也要以缔结协定为契机,实施舰
船互访和共同训练。
缔结协定之后,估计会出现导致信任的效果,比如通过共同实施通信训练,
防卫人士之间的互访次数将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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