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刊介绍南斯拉夫红旗汽车厂(上)
该厂是南最大的汽车制造厂,职工三万六千人,在国内外都有协作单位
【本刊讯】南斯拉夫《经济政策》周刊一九七八年十月二日一期载文介绍南最大的汽车制造厂红旗汽车厂,摘译如下:
位于克拉古耶瓦茨的红旗汽车厂是南斯拉夫最大的一家汽车制造厂。它的前身是一个制造火炮、步兵武器、军事设备和机器的工厂,建厂于一八五三年。一九五三年以前主要生产武器,从一九五三年开始,该厂工人通过公民投票决定开始生产汽车。到一九七八年九月十五日,该厂已生产汽车一百五十万辆。
一九五○年,该厂工人在塞尔维亚社会主义共和国选举产生了第一个工人委员会。现在厂内有四千多名职工被选进各种自治机构、委员会和代表团。一九七七年底,该厂拥有职工三万六千零三十三人。除在克拉古耶瓦茨地区外,该厂还在国内一百多个区有生产和维修单位。在联合劳动法的基础上进行组织一九七四年制定的南斯拉夫宪法,尤其是联合劳动法,为发展和建立今后的社会经济关系提供了更大的可能性,今后的这种社会经济关系是建设社会主义自治社会的高级阶段。进行这样的组织,特别是在联合劳动基层组织进行这样的组织的基础是:加强和确保参加联合劳动的劳动者的作用,使他们直接管理自己的劳动,直接创造和分配收入和个人收入。在联合劳动组织之间的关系中进行这种新的组织,就要真正实现劳动和资金的联合,发展新的社会经济关系和通过共同的产品与收入来加强共同的生产关系。
为了便于销售许多个劳动组织和联合劳动组织的共同产品,鉴于生产计划的多样性,鉴于同国内外发达的商品流通和同国内外的工业协作水平,红旗汽车厂组成为一个联合劳动复合组织。这个新组织保证来自国内的各种劳动组织平等地参加对共同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这个联合劳动复合组织由三十三个联合劳动基层组织组成。为了管理联合劳动复合组织的工人所需要的共同事务,组成了十一个劳动共同体。一九七七年的生产情况一九七七年比一九七六年增产了两万辆小轿车和三千多辆载重汽车。供应市场十九万零一百零一辆,其中小轿车十七万九千七百八十六辆,载重汽车一万零三百一十五辆,产量比一九七六年提高了百分之十三点九。
备用零件的产量比上一年提高了百分之六十五点一。在经营方面也出现了质的变化:劳动生产率比上一年提高了百分之七点四,降低消耗百分之五点二,设备利用率达百分之八十五,改善了资金周转和投资的效果,降低了除原材料以外的消耗,占正常总收入的百分之一点二。
该厂一九七七年获得的总收入为三百一十二亿四千七百二十六万七千第纳尔(约折合十七亿美元),比一九七六年增长百分之二十八点三。该厂一九七七年获得的收入(扣除生产费和折旧费)为三十八亿零八百四十八万三千第纳尔(约折合二亿零七百多万美元),比一九七六年增长百分之三十七点七。一九七七年,该厂的纯收入为三十四亿一千一百三十六万二千第纳尔(约折合一亿九千一百多万美元),比一九七六年增长百分之三十四点五。平均每人的个人净收入比一九七六年增长了百分之二十六,一九七七年平均每人每月的个人净收入为三千八百八十三第纳尔(约折合二百一十一美元),一九七六年平均每人每月的个人净收入为三千零七十八第纳尔。同国内外伙伴的协作该厂在南斯拉夫的一百多个区中有自己的生产单位,另外还有一百零五家企业为红旗牌汽车生产各种零件。除这些企业外,与该厂合作的还有从事生产和提供原料和材料的一千多个其他劳动组织。
生产红旗牌汽车零件的各个企业,通过共同的产品——汽车,同红旗汽车厂牢固地联系在一起。这些企业中的许多企业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产值是与红旗汽车厂有关的。当生产红旗牌汽车的历史还不到十年的时候,该厂就认真地决定在生产汽车方面建立国际工业协作。
从一九五四年起,该厂就同菲亚特汽车公司开始进行传统的专利合作关系。这种关系很快就过时了,于是建立起了真正的工业协作,密切的科技合作和经济合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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