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称过去在大陆发行的债券作废
【香港《快报》6月15日报道】台湾财政部国库署日前宣布,国府过去在大陆发行的各种国币公债,因期限已过,一律作废。
据悉,抗日战争和第二次国共内战时期,国民政府曾经发行不同的国币公债和美元公债。有关部门曾作过粗略统计,当时发行的这些公债以目前价值来计算,至少相当于上千亿元新台币。
国民政府退守台湾以后,由于无力偿还这些债券,曾于1949年公布《整理美金公债条例》,实际上宣传冻结一切债券本息,既不再给息,连债票本金也形同废纸。台湾财政部门日前所以重新作出上述宣
传,可能由于近期不少返乡探亲者带回了大陆亲人保证的这些债券
,要求财政部门予以兑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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