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镜报》文章:《中共改革干部制度小议》
【本刊讯】香港《镜报》一月号刊载江砂的一篇题为《中共改革干部制度小议》的文章,摘转如下:
在大陆,政府常常要求干部不要当“官”做“老爷”,而要当人民的勤务员。
但是,林彪、“四人帮”一伙,却是地地道道“封建家长式”的官,“法西斯式”的官,把中共社会搞得“万马齐喑”,人民忍气吞声,敢怒不敢言。
最近,中共报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连续发表有关的文章中透露,至今仍然有一些干部不愿当“勤务员”,而是官气(或曰“官僚主义”)十足。
对于中共这类官员,应该从这样一个背景,来作为考察的出发点:这就是中共已经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并不是简单地宣布一下就了事,而是要在中共的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反映出来。新时期就应该有新时期的做法。新时期要实现四个现代化,首先要把经济搞上去。但绝不能,人是新时期的人,思想还是墨守成规,萧规曹随。
这里还是先让我们看看中共这类官人的“官脸”:
一曰信仰“权力拜物教”。有的干部信奉“一切为了权字”,“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信条,向党向人民伸手要权,借权营私;欺上瞒下,随心所欲,想怎么干就怎么干,群众的疾苦,人民的利益,可以根本不顾。把人民获得的民主权利看成他们的恩赐,把国家当成了争权夺利的旧式官场。
二曰搞独立王国。这些干部千方百计拒绝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执行中央制定的政策,另搞一套“土政策”;随便违反国家的财经纪律和政策,任意浪费以至私分国家财产;他们只爱听恭维、顺耳的话,不听逆耳之言,老虎屁股摸不得。
三曰无视法制。这些干部头脑里根本没有法制观念,完全无视人民的民主权利,把自己的意志凌驾于国家法制之上,以为自己是“口含天宪”,可以对人民的各种民主权利任意进行处理。最近,据透露:不少地区有的干部,特别是基层干部,执法犯法,大耍权势,欺压群众,侵犯人权,甚至任意捕人,刑讯逼供,捆绑吊打;有的收受贿赂,贪赃枉法,草菅人命。于此,可见一斑。
四曰唯上司命是从。“四人帮”时期,盛行一种新的“护官符”,叫做“从上面嗅气候”。这些干部只看上司的脸色,不管下面群众的呼声,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台,他们认为自己的一切都是顶头上司给的,因而一切行动都要以顶头上司的意志为转移。
这四类“官脸”,一言以蔽之,滥用职权,谋取私利。
对中共这类“官”干部,简单剖析一下是有其历史根源和社会根源的。“权力就是法律”,那套几千年封建社会和一百多年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遗留下来的封建买办奴才思想的残余,腐蚀着这些人的头脑。以长官意志代替法律,又凌驾于法律之上。本文不拟在这方面重点论述,只就透过中共现行干部制度的弊病和落后性,谈谈它的危害性和改革的必要性。
中共的干部制度基本上是委派的,总的说来仍旧停留在五十年代的水平上。群众对干部的确定,基本上是无权的。
这些干部只知道是上级给的权力,与人民无关,权力是自己的,可以统治人民,不受任何限制。有的地方,一个书记干不出成绩,但无大错,人民不欢迎他,上级便把他调到另一处去,逃避监督,而官衔不动。
一些地方,吃官饭不办官事,不懂管理,碌碌无为的干部,久踞一方,无忧无虑。有的竟终生不倒。罢免与否完全取决于上级,人民无权干涉。这种做法是官僚主义滋生的土壤。象美国朋友韩丁说的那些官僚主义,在大陆难道还少吗?
这种做法使国家机关严重脱离人民,长期委派干部,养成一个习惯观念,似乎一个地区的命运,生产的发展,人民的疾苦,只系于党委书记一人。书记的好坏则全靠上级安排,全由别人主宰。以致人民觉得国家的命运是上面的事;看到国有难,只能痛惜,无能为力。
要加速实现四个现代化,干部是十分重要的。没有成千上万忠实、积极、德才兼备的干部,这个宏伟的任务是不可能完成的,许多迹象表明:中共干部制度正面临着重大改革。
同时,也要切实纠正干部只听汇报行事的不正之风,“长官不出门,能知天下事”的弊病。单凭下级干部向上汇报,而上级长官照信无疑,没有察听民意,这种领导方法是害死人的。至于那种只报喜不报忧的做法,在中共历史上大有此例,害国害民。
为保证活跃民主的空气,中共应设立群众弹劾制度,让群众有权弹劾行为不良的干部。凡对提意见的群众和下级干部进行打击报复、压制其升级机会者,应制订刑事法律制裁,公开聆讯,健全法制,刑可上大夫,实现天下大治。
据报道:中共科学院物理研究所第一研究室最近由民主选举,产生了研究室主任和副主任。怎么选择、选几个人,都由群众讨论决定。这些迹象表明,中共致力于干部制度的改革,是受到人民欢迎的,它将有利推进中共四个现代化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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