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犯罪问题引起各国关注
【法国《解放报》11月19日文章】题:各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现实和各国不同的处理办法(作者 法国国内安全高等研究院的负责人埃里克·沙吕莫)
未成年人犯罪现象不仅存在于西方国家,也存在于发展中国家。在非洲某些国家的首都,这种现象就相当严重。
在美国和英国,少年犯罪最具暴力性,而且更多的是针对人的。在美国,火器的使用要比欧洲广泛得多。相反,在入室盗窃和偷汽车方面,美国的情况却远没有英国和法国那么严重。在德国,特别是在前东德,未成年人的排外犯罪现象发展很快。
法国公共安全中心认为,在犯罪事例中,未成年人犯罪已占了相当大的比例。拿恶性偷窃事例来说,未成年人所占的比例在近20年内已从19%上升到了31%。破坏公物事例也是这样,青少年破坏行为已从23%上升到了40%。在英国或美国,如发现犯罪很快就对他们实行监禁。而在法国和德国,由于不同的历史原因,人们至今强调的仍是教育和重新安置。
英国从来没有放弃过拘留中心。只是现在这些中心的结构有了一些变化。这些中心可以使那些未成年人本身、他们的家庭以及别的人免受他们犯罪行为的伤害。实施拘留只是第一阶段。然后,拘留中心还要对他们作区别对待:交付给他们的父母,进行心理治疗,或让他们进学艺中心学习,等等。在加拿大也有这样的中心,那里的人对这样的中心从来没有提出过什么疑义。
在纽约,少年犯罪的减少主要是人们对犯罪毫不宽容。这种政策就是同一切形式的妨碍安全的行为作斗争,目的在于制止人们所说的那种“砸玻璃综合症”。这种斗争从地铁里开始,现在已延伸到地面上。纽约为此动员了3000多名警察,并传讯了很多的人。
70年代中期,加拿大一些专业人员曾对一些轻罪犯人的犯罪行为进行过长期的跟踪观察和研究。他们注意到被他们跟踪的人中约6%都是“重新犯罪”的未成年人,他们干的坏事占少年犯罪的60%至70%。从那个时候起,在小学里就建起了一种观察和发现侵犯别人的行为的监测网。然后,再向学生家长建议制订家长良好行为计划。在英国和美国也进行过这种试验。它要求心理学家、医生或社会工作人员把工作做到那些人的家里去,为不同的人制定个人计划。这要花很多的钱,但比任何一种严打计划或安全计划要花得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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