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的快速审批权
数月来,美国总统克林顿一直试图让国会授予他快速审批权(Fas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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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ity),以便在不受国会干涉的情况下与其他国家进行贸易谈判。一旦总统通过谈判签订了贸易协定并把这些“快速审批”协定提交国会,国会必须在60天内进行表决(而通常立法期为几个月),而且国会不能对这些协定进行修改。一旦授权,该项权力有效期将直至2001年10月1日,总统到时要求延期而国会又不反对的话,该授权可再延长四年。
克林顿急于获得快速审批权意在为扩大北美自由贸易区乃至在整个西半球建立自由贸易区的构想增添砝码,在他参加亚太经合组织会议时也就多了一张牌,而这对美国的投资、消费以及进出口都有重要影响。
11月10日,美国众议院决定暂时搁置授予克林顿此项权力的法案。以众议院少数党领袖格普哈特为首的163名民主党议员也反对该法案,因为民主党内不少议员要求应将环境和劳工问题与贸易自由化问题一起考虑。
美国国内的贸易保护主义倾向明显抬头,对自诩为自由贸易领导者的克林顿政府不啻当头一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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